这种审判中的关怀还称不上无微不至
5月11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由残疾人陶书林起诉的劳动争议a>案件。因为陶书林行走不便,法院在开庭前派专车将陶书林接到法院参加开庭,还为陶书林准备了轮椅,陶书林感动不已。因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决定择日宣判。陶书林说,无论案件结果如何,他都非常感谢法院。近年来,桥东区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从去年开始又专门为残疾人开辟了绿色诉讼通道,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参加诉讼。FONT>http://www.dffy.com/upfile/20060513120624-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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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法官将陶书林接到法院。 图2:开庭中,法官走下审判席请陶书林辨认书证。FONT>
这是刊登在人民法院报2006年5月12日头版的一幅图片和说明,题目叫《审判中无微不至的关怀》。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知道这个法院的做法还是值得嘉许的,因为当前有些法院强调坐堂办案,不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相比之下,桥东法院的做法是人性化的司法关怀。
但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也知道民诉法有就地办案制度,既然当事人如此行办不便,将法庭开在原告家(如果他同意的话),让法官和被告多跑点路,来个就地审理,可能既省了“专门派车”和“准备轮椅”之费,更重要的是省却了当事人的心理压力(一般来说健康人对威严的法庭都有害怕感,残疾人就更甚了)和来回奔波,可能就更无微不至了。其实这对法官也有利,不用“走下审判席请原告辨认书证”(一般来说,这项工作由值庭法警来做更为合适)。
因此,我认为桥东法院这种关怀的思路还可转变一下,或许更好。
或许是我的要求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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