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ky 发表于 2009-4-10 17:22:11

购得新房须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8月17日,经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对凌晨空宅从墙体内抽取电线的盗窃犯丁加存,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海安县大公镇的丁加存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4次被判刑或被劳动教养。2006年4月2日,丁加存刑满释放,当月23日凌晨,其又在海安镇某小区6号住宅楼无人居住的三层、四层住房内,采取从墙体内抽拉照明电线等手段,窃取电线2365.5米,价值4166.99元。凌晨3时30分许,其与徐某(另案处理)一起搬运装入进蛇皮袋的所窃电线时,被公安机关巡逻人员抓获。


  评析: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日渐提高,人们对住房的期望早已不仅是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屋,而是由小变大、由经济实用到豪华尊贵,对房屋的装饰也从过去的只图外表到安全环保。这时就存在这样一种情形:购房户向开发商购买了房屋后,或等墙体吹干再行装璜,或因经济能力所限一时难以注入资金到新房,或因工作生活方便暂居旧房不急于搬迁,亦或居为奇货留待转让牟利。凡此种种,都使新房无人入住,也少有人管理,加上人们多认为空房没有值钱的东西,即便犯罪分子进去了,也无东西可“取”,因此疏于防范。本案的发生,正给人们以提醒,新房的照明设施、水暖器材都是有价值的,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一目标。一旦被他们钻了空子,损失的不仅仅是几盏灯、几根电线、几路水管,还有重新安装的费用,还有心理上的损伤……因此,在购得新房后,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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