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析信用卡诈骗惯用伎俩 盗用他人资料办卡套现
信用卡已深入人们的生活,有人在享受信用卡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也打起了利用信用卡谋取利益最大化的主意。昨日(10),武汉市公安局经保处发出信用卡诈骗预警,揭示目前信用卡诈骗的两种主要形式:个人恶意透支和盗用他人资料办卡透支。据透露,该处去年办理的一起盗用他人资料办理信用卡透支案件中,涉案经额已高达100万。
信用卡套现融资
恶意透支成罪犯
今年4月7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36岁的李某被武汉警方正式批捕。李某是安徽人,上世纪90年代初就在武汉做生意,2006年,他听朋友建议,在1家银行办理了5张信用卡,采取用后一张卡套现的钱补前一张卡的欠款“窟窿”的方式,用一张卡套现的钱补另一张卡的钱。最后,当银行发现李某所持信用卡出现异常情况时,其坏账已经达到4万元左右。
李某被捕时还认为,自己只是欠钱没还,怎么就犯法了呢?经保处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熊伟介绍,很多人都认为使用信用卡后不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大不了就是个人信用受到损失,却不知这已经是犯罪了。
据介绍,很多人将信用卡当成一种融资的手段,办理多张信用卡后,利用POS机套现,取出现金。一旦资金链断裂,就成为死账。
警方提示:刷卡消费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将信用卡作为融资的工具。据介绍,按照刑法规定,持卡人刷卡金额达到5000元,经银行催收3个月不还的,就是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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