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鸿鸿”域名被抢注
据《佛山日报》昨日报道,无形资产价值8000万元的“鸿鸿”网络域名已被佛山市一家网络公司注册为公司域名。不得不佩服这家公司的经营头脑之灵活,但我认为,这种域名注册并没有多大意义。作为网络人,我们习惯于www.cctv.com、www.fsonline.com.cn等英文域名,对“鸿鸿.cn”、“鸿鸿.中国”等中文域名关注的人相对较少,这也导致了中文域名的经济价值事实上无从体现,因此这种抢注除了新闻效应外,并无多少实用价值。可以断言,现在网络上的类似域名不但不能满足网络域名快捷、方便、易记易输入的特点,而且与之背道而驰,不符合发展潮流。
况且,抢注行为可以依法解决。2006年2月1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制定了《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该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从报纸资料介绍看,抢注者是一家网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该公司与省运会吉祥物“鸿鸿”之间的合理联系,因此,如果权利人行使投诉权利,该域名被撤销的可能性极大。
对知识产权,法律在规定了专有权、垄断权的同时,还规定了禁止权利滥用等有关权利限定条款。作为民事权利,这些权利还同时受我国民法通则中“诚实信用”等帝王条款的调整。可以说,在民法母亲慈祥的目光里,她对自己的每一个子女都是同等关爱的,不可能让任何投机取巧的人占到非法利益。
因此,我认为对这个事件无需过度惊愕,只需理性视之,风物长宜放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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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载《佛山日报》二○○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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