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法官素质与待遇的悖论
惊闻四川省宜宾市基层法院6年来离退、流失法官155,这几乎占了该地区两级法院法官总数的五分之一。然而,细细想来,司法机关的人才a>流失其实早已不是新闻,这些年的法官,无论资深的,还是年轻的,辞职几乎成为潮流,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惯例。这背后的原因并不复杂,做法官看似光鲜,其实却很烦,收入少不说,还特别容易受到伤害,而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出去闯荡或许还会别有一番天地。理想状态中,我们的法官应该具有圣人般的道德修养、教授级的理论功底、洞察一切的阅历经验、百科全书式的渊博学识。当然,如此罕见的人才a>会不会甘于呆在法院,那得要看这个职业能否满足他的物质需要和精神追求,所以有人呼吁,要提高法官的职业待遇。但是,每当论及提高法官职业待遇,人们总会摇摇头,叹息道:现在的法官,素质低下,能力缺弱,他们不配拥有这么好的待遇。
我们经常抱怨法官的素质不高,同时这也成为维持相对较低的法官职业待遇的重要原因;但结果却是,在具备足够的职业吸引力之前,没有人,特别是那些我们希望他们成为法官的人,会愿意去做法官,并且,现有的法官队伍之中,一些人也在脱下法袍、另寻出路;而这,又使得提高法官素质的愿景显得更加遥不可及。
于是,法官素质与待遇便成了一个很难破解的难题:没有素质,还妄谈什么待遇,而没有待遇,高素质的人才a>又从何而来?这其实就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是先提高法官素质,然后再为高素质的法官提供优厚了待遇?还是先提高待遇,以此将更多高素质的人才a>吸引到法官的队伍之中?
就我个人的体验而言,在所有的法律职业之中,法官的收入或许不算最高,但显得更为神圣和荣耀,若非待遇的差距过于悬殊,或者现实的保障过于薄弱,通常人们不会愿意辞去这份职务。而法官流失的现状显而易见地证明了这样的事实,当人们围绕着法官素质与待遇,还在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时候,我们已经隐约地看到“鸡飞蛋打”的不妙结局。
其实大可不必纠缠于鸡和蛋的先后之争,我们能够确立的前提是:法治社会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a>担任法官,而现在的客观情况却与之背道而驰——高素质的不愿来,就算来了干不了多久又会跑掉,那么结论就是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反过来说,非要等到法官的素质提高到一定的程度再考虑其职业待遇问题,那么这也意味着既没有鸡也没有蛋,到最后,我们的法治理想或许就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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