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vxcvd 发表于 2009-4-20 08:59:49

20岁女孩的骗婚历程

  生活有时是戏剧性的,甚至会令人啼笑皆非。


  不是开头的开头STRONG>


  故事要从另一个女人舒美丽说起。今年30岁的舒美丽出生于云南省镇雄县某村,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同大多数女子一样,舒美丽自幼便向往美好而又温馨的家庭生活,可是生活的贫困让她过早的踏入了社会,饱尝生存的艰辛,虽然今年才30岁,但已经打工多年,年龄的增长与梦想的破灭让她心态开始失衡,思想渐渐偏离了正常的轨道。


  2005年年末,舒美丽从江苏兴化回到家乡,家乡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让她茫然不已,呆在了无生气的家里更让她烦躁不安,她因无聊而到处寻找刺激,在县城的一个理发店内她偶遇了李强,一个流里流气只有23岁的年青男子,双方聊的十分火热,互留了电话号码,约定以后有机会再见面。故事也就由此开始。


  迎来同乡,却是中山狼STRONG>


  舒美丽在过完春节后回到江苏兴化继续打工,2006年3月的某天,李强突然来兴华找她,同行还有两人,男的叫张豪,女的叫黄淑琴,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副生涩的模样。


  晚上在兴化一旅馆住下,舒美丽一间房,另三人一间房,都是舒美丽出钱。渐渐舒美丽与黄淑琴熟悉了,得知黄淑琴也是云南人,今年才20岁,在广州打工被李强和张豪骗来江苏的,说要帮她介绍个好对像。转眼间十来天过去了,李强和张豪几乎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到网吧上网或是舞厅唱歌跳舞,钱都向舒美丽要,舒美丽工资微薄,如何供得起四人开销?李强和张豪无钱花销,便到处张罗着帮黄淑琴介绍对像,想弄点钱花,介绍过两家,但因为他们是外地人且黄淑琴没有身份证而没有成功。他们改弦易辙,威逼黄淑琴在旅馆里卖淫,黄淑琴不从,但招来的往往是一顿毒打,黄淑琴年龄小,也因为被他们侮辱过只有忍气吞声。男人一旦认为他们可以控制女人,便认为他们控制了世界而为所欲为。李强和张豪的胃口越来越大,黄淑琴挣来的的钱根本不够他们花,他们就想再让舒美丽也去做那事岂不就够花了?就威逼舒美丽也去卖淫,舒美丽毕竟是比黄淑琴大几岁,社会阅历丰富些,口头上假装答应,背地与黄淑琴说做那事伤身体,以后不好嫁人,两人便商量好找个机会一起溜走了。


  似脱魔掌,然而又上歧路STRONG>


  2006年4月初,她们来到了江苏海安,这是舒美丽曾经打过工的地方。她仍来到她待过的洗浴中心上班,也把黄淑琴介绍到里面上班。但是两个女子在外地的生活在是多么不容易啊!她们也想找一个好人嫁了,可是那些男人只想玩弄和欺骗她们,而微薄的工资根本只能够基本生活,梦想太远了,现实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钱才是最重要的,舒美丽在李强和张豪做法的启发下,想出了一个自认为是赚钱的好办法----骗婚。收了人家的钱,然后跑出来,再去骗另一家,然后两人分钱,术语上把这种行为叫“放鸽子”。黄淑琴一切只能听她的了,想想也就点头同意了。


  舒美丽想起了同在洗浴中心里的老吴,他家是苏北涟水的,那儿有一些讨不到老婆的人会从云南贵州买些女人回去做老婆。舒美丽以要帮亲戚黄淑琴找个好婆家为由让老吴帮忙。事情总是会有看来是巧合的时候,刚好老吴有个外甥庄卫林没老婆,今年都近三十了,家里人很着急,老吴便让外甥来看一看。庄卫林一看黄淑琴挺不错的,就答应了。舒美丽开始谈条件了,简单是说就是要钱了,一万元,这里包括给黄淑琴父母的钱,还有车费食宿等费用。无论何种婚姻总会沾上点钱的影子,对男方而言结婚是必须要花钱的,给对方父母钱更是天经地义的,所以虽然庄卫林家家境很一般,可为了讨个媳妇,还是东借西凑的借了9200元钱,在2006年4月10日交给了媳妇娘家人舒美丽。


  舒美丽与黄淑琴约好了,过一段时间舒美丽打电话给黄淑琴,让黄淑琴偷偷溜出来。庄家人因为刚讨了个老婆,且是舅舅介绍并“明媒正娶”的,一家人对黄淑琴半未起疑心,没像买老婆人家那样整日看管着黄淑琴,应该说黄淑琴还是有足够的机会把“鸽子给放了的”。


  女子醒悟,揭穿犯罪事实STRONG>


  可是世间的事情总会有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时候。舒美丽经常打电话给黄淑琴让她早些溜出来,可是这时戏剧性的情节出现了,黄淑琴不愿“放鸽子”了,她适应并喜欢上了在庄家的生活,虽然日子也不是很富裕,可是比老家强,比在外面漂泊强,同时庄家人对她很好,更重要的是她好像爱上了老实憨厚的庄卫林,她不想走了。女人有个天真而单纯的头脑,一旦她们认定了一个男人,一种生活,她们便会奋不顾身,这点也让天下的女人可爱了起来,尤其是本案中的黄淑琴。黄淑琴不但不走了,而且还想帮把被舒美丽骗走的9200元钱给要回来,在2006年10月的一天,舒美丽见“鸽子”不愿飞了,便又打电话催黄淑琴找机会溜出来,她去接,但是黄淑琴早向庄家人“投诚”了,于是他们一同布下了口袋,轻而易举的捉到了也在拿口袋收“鸽子”的舒美丽,并将她扭送到了涟水县公安局。


  2006年10月30日涟水县公安局将舒美丽、黄淑琴执行逮捕,2006年11月涟水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涟水法院提起公诉,2006年12月21日涟水法院判处被告人舒美丽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鉴于黄淑琴犯罪后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还算令人满意的结尾STRONG>


  法官问黄淑琴:“你愿意跟庄卫林过日子还是愿意回老家?”黄淑琴望了望在旁听席的庄卫林一家人,得到了肯定的答案,用细小而坚定的声音说:“我不愿意回家,我要跟庄卫林回去。”就这样,一段曲折的骗婚故事最后变成了大团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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