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11 发表于 2009-4-20 08:59:51

“白衣天使”的堕落

  身穿白大褂,头戴护士帽;端庄和蔼、步履轻盈——这是“白衣天使”留给人们的印象。如果将“白衣天使”与“杀人凶手”之间划上等号,您能接受吗?FONT>

  闹市伤人STRONG>

  2006年8月3日晚7时许,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路的主干道上车流不息。两侧的人行道上,摆摊的,散步的,似乎跟往常没有任何不同。就在此时,一对男女的异常举动,将众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人行道上,一个女青年挥舞着巴掌拳头不停地向一个小伙的脸上打去,而小伙则像个供人练拳的沙袋,除了左右晃动,很少有还手的举动。后来,就见小伙在前边跑跑停停,女青年则紧随其后追追打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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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陪着妻子散步的戴先生,起初以为是一对情侣在嬉戏玩耍,仔细一看却见小伙的后背上有血,女的手里明晃晃地拿着一把尖刀。这还了得,如不加以制止,岂不要出人命?戴先生没敢多想,赶紧追上前去准备拉开女青年。待追到跟前,男的已经被女的一脚给踹倒了。戴先生不由分说,冲上去就把女的两只胳膊给抓住了。女的被控制住以后,男的这才从地上爬起来向女青年踢了两脚。女青年两只胳膊被控制住无法动弹,便抬起双脚向男的踢去。男的试图继续反抗,但却不由自主地倒在了路边的人行道上。

  如果事件发展到此就结束,及时将人送往医院,后来的不幸也许就不会发生了。然而,就在戴先生松开女青年双手,准备送二人上医院就诊的一刹那,惊人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女青年手持尖刀再次冲向倒在地上的男青年……

  情窦初开STRONG>

  这对男女青年究竟是什么关系?又是因为什么闹到如此地步的呢?这话还得从四年前说起。

  2002年9月,就读于淮阴卫校的雯雯,与原中学同学a>斌斌(本案被害人)恋爱。雯雯,1985年6月4日出生,斌斌生于1986年10月8日。女比男大一岁多点,虽说是年龄相当,但在苏北人的传统观念里,“姐弟恋”多多少少还是受到些排斥的。双方父母知道这件事后,都持极力反对态度。

  然而,这对青年男女,却顾不得父母的反对,暗地里不仅保持了恋爱关系,而且很快发展到了同居。为给“二人世界”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雯雯于2005年夏,在外面租房居住。男孩下班了,把这里当成归宿,女孩放学了更把这里看作是自己的家。日常起居,跟新婚的夫妻没什么两样。

  然而,好景不长。在租住屋里生活了仅两个多月,因为言语上的不对路,吵吵打打便成了两人的主旋律。一天,斌斌打电话给雯雯。几句话未说,便又发生了争吵。电话争吵不解气,雯雯从东大街骑上电动车赶到了广达汽贸,到那之后发现斌斌的父母亲也在那里。

  “怪不得斌斌老跟我过不去呢,原来都是他父母亲在背后捣的鬼啊!”见此情景,雯雯走到斌斌面前张口便骂。斌斌父母见雯雯如此不懂规矩,便责骂起雯雯来。雯雯拿起电动车的链条锁便向斌斌砸去。斌斌父母见状,走上前去将雯雯摁倒在地并抽了她两个嘴巴。打过之后,斌斌家父母打电话让雯雯的父母赶来。在双方父母面前,两人都表示不再来往了。结果,第二天两人便又和好如初。一边向父母谎称已经不再来往,一边却偷偷地住在了一起。

  血案酿成STRONG>

  2006年7月,雯雯从护校毕业并很快在市区某医院找到了工作,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白衣天使。她依然住在租住屋里,他依然隔三差五地到此住上一晚两晚的。然而,一个非常现实的的问题不时成为他们吵打的导火索:双方父母都以“如果你们再来往,就要断绝父子(女)关系”相要挟,这样偷偷摸摸地在一起,将来会有好的结果吗?

  一天晚上,他俩在租住屋里又一次因为话不投机发生了争吵,斌斌竟用一根铁棍打得雯雯身上出现了好几处青紫伤,眼睛被打得肿了好几天。上班时,班上的领导和同事问她眼睛怎么了?雯雯撒谎说是被车撞的。随着吵打次数的不断增多,雯雯越想越感到活着没有意思,特别是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时不时地就想到了死。

  2006年8月2日晚8时许,斌斌好心好意地打电话问雯雯吃饭了没有,结果雯雯大声地反问道:“哪个到现在还没吃饭?”斌斌再问:“喊什么?”雯雯说:“喊你妈头呢,我什么时候喊的?”斌斌接上话茬说:“跟鬼一样!”吵了一会,雯雯把电话给挂了。不一会儿,斌斌又打过电话来,约雯雯第二天晚上下班之后出去玩玩,雯雯爽快地答应了。在放下电话后,雯雯却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最后竟然想到干脆把斌斌弄死,然后自杀算了。

  第二天从梦中醒来的雯雯依然想着“把斌斌杀了,然后自杀”的事情。出门时,特意将一把约三十厘米长的尖刀放在了自己的手提袋里。晚上6点钟下班后,雯雯坐车到淮阴区苏北市场附近坐上了斌斌的摩托车。到黄河花园车子停了下来。雯雯走到车前问斌斌:“昨天晚上在电话里骂我跟鬼一样,什么意思?”斌斌说:“没意思。”“就你说我不要自尊的?跟你妈鬼一样。”雯雯一边说着,一边将摩托车反光镜转了个方向。斌斌见状,对着雯雯的腮帮子就是一个巴掌。雯雯趴在摩托车上哭出声来。斌斌骑上摩托车带着雯雯从黄河绿化带往西驶去。摩托车骑得很快,但又不停地急刹车。雯雯骂他神经病,并伸手去拔摩托车钥匙。钥匙被拔下后,雯雯从车上下来,斌斌把摩托车支起来就要抢雯雯手中的钥匙,没抢到,就上前踹了雯雯一脚,然后两人扯打了起来。雯雯从手提包里拿出水果刀来不顾后果地向斌斌的身上挥去。斌斌只能一边抵挡一边跑着躲闪。接下来,便出现了前边提到的一幕。雯雯失去控制后立即向已经倒在地上的斌斌冲去,并用水果刀不停地向斌斌的胸部戳去,一刀、两刀、三刀……究竟戳了多少刀,事后雯雯自己都记不清了。

  咎由自取STRONG>

  女青年挥刀猛戳小伙,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在建设局门前卖水饺的宋先生见状冲上前去将还在行凶的雯雯摔倒在地,并夺下了尖刀。就在此时,接到报警的民警和120急救车相继赶到,男女青年被一同拉到了医院。医院的急诊结果是:小伙心、肺破裂及右股动静脉离断致大出血死亡,女青年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

  庭审中,被告人雯雯主动认罪、并真诚向被害方悔罪,被害方愿意降低索赔数额,在已给付2.3万元赔偿款的基础上,被告人一次性再付10万元即与其和解,被告人雯雯恳请家人代其赔偿。当庭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被害方表示谅解被告人,并书面请求法庭放被告人一条生路,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雯雯因不能正确处理恋爱问题而持尖刀刺戳其男友斌斌后颈、后背、胸口等部位十余刀,致斌斌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本案系因恋爱中的感情纠葛而引发杀人犯罪,以及被告人归案后能认罪、悔罪、并积极委托家人代其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方谅解等情节,2006年12月24日,淮安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雯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涉及的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STRONG>

  一个走上工作岗位还不到一个月的青春女子,竟因情感上的一点点纠葛便走上犯罪道路,从一个白衣天使变成一个杀人凶犯,实在是可叹可悲!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本案被告人雯雯手持尖刀刺戳男友斌斌后颈、后背、胸口等部位十余刀,致斌斌当场死亡。无论从其杀人手段的残忍程度看,还是从其行为所致的严重后果看,对其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于法于理都不过分。但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通过对被告人犯罪原因、犯罪心理以及犯罪后心态等案情与其他仇杀、情杀有别,且案发后,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积极委托家人代其赔偿被害人家庭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结果,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法的维护机能,正确运用刑事审判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不仅对被告人来说是一件幸事,而且也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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