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为何残忍弑母: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局“12.19”杀人案始末
2006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局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血案。一个年仅15周岁的初中生,用菜刀连砍自己的亲生母亲50余刀,致其头部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那么,究竟什么原因使这个少年如此痛恨自己的母亲,疯狂地下此毒手呢?惨不忍睹的犯罪现场
2006年12月19日晚,通北林业地区公安局接到报案:一名中年女子被砍死在家中。
当晚20时许,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了一幕非常血腥的场面:房间的地面上布满了鲜血,一个中年女子仰面朝天躺在地上,面部、身上已经被砍得血肉模糊,两只胳膊几乎断了下来。在该女子的身上,民警们查出了46处刀伤。在死者的身旁,民警发现了一排不大的脚印和一件孩子才能穿上的血衣。
根据现场的迹象和相关情况综合分析,民警判断行凶杀人者很可能是该女子15岁的儿子许某。22日8时许,公安干警在一出租的民宅中将许某抓获。在公安机关审讯室,许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母亲打后,他走向疯狂
2006年12月19日17时40分左右,许某放学回家。饭后,在其母亲赵某的卧室内看电视。赵某则习惯性地翻着儿子脱下的外套。翻看儿子的衣兜是赵某几乎每天必做的工作,因为她担心儿子乱花钱。这次,赵某从儿子的兜里翻出一盒香烟和70元钱,顿时脸色骤变,责问许某是不是抽烟了,许某承认其抽烟了,赵某打了他一个耳光。许说:“你别打我了,我难受!”。赵某说:“我不打你,我给你爸打电话”,看到赵某要打电话,许某就上前抢赵手中的小灵通,但没有抢下来。赵打通许某父亲的电话后,与其说家了出事了,快回来。
不敢想象父亲回来后自己将如何被呵斥和打骂。“不能等爸爸回来,他要是回来,他们会一起打死我的。”极度恐惧、绝望,使许某情绪失控,顺手从大镜子下面的台上拿起一把菜刀,向赵的脖子砍了一刀,赵大喊“救命”,并用手掐许的脖子,将其推到一边。然后,往走廊跑去,跑到后屋门口,被许拽到中间的屋中,两人又撕扯在一起,赵推倒了许某,菜刀也掉在炕上,赵又往走廊跑去,许某捡起刀追到走廊,将母亲拽倒在地,用菜刀又砍了赵某的面部及左右胳膊数刀后,赵失去了反抗能力,许就将赵某拖到北侧的卧室内,当时赵脸朝下趴在地上,许用菜刀在赵的后脑连砍数十刀,又将赵的身体翻过来,脸部朝上,在赵的脖子上又割了一刀……
作案后,他竟若无其事地到网吧上网
母亲赵某闭上了眼睛,无声地倒在血泊中。当时的许某却显得异常镇定。将菜刀放在木柜上,到后屋把房门反锁上,然后用水洗去脸、手、脚上的血迹,换上干净的衣服,拿了家中的一个黑色皮包(里面有现金一千多元),逃离了现场。
许某先到一个旅店定了一个单间,然后他来到学校,教室里没有人,他在自己的桌布上写道:我今晚犯罪了,我要离开你,朋友。然后他从书桌里拿了一盒“国宾”牌香烟,离开学校。想想自己无处可去,就到网吧玩了两个小时,后又返回旅店,次日即12月20日6时许,离开旅店。他找了一个招住宿学生的地方,称父母在外打工,打算住一个月,并且预交了220元的食宿费。之后,在那里吃过早饭便睡觉了。8时许,在睡梦中许某被通北林业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抓获。
悲剧中的少年有着怎样的悲哀和无奈
12月22日,案件移送到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官提审了犯罪嫌疑人许某。他是一个清秀、文静、一脸稚气的小男孩,比同龄的男孩子要瘦小些,看起来很文弱,身高还不到1.6米。认识他或是不认识他的人,怎么也无法把他跟一桩惨无人道的凶杀案联系在一起;也无法想象他凶残无比地杀害母亲时,是一副什么样狰狞的面孔。
此时的许某,神情木然,表露出他这个年龄所不应有的镇静。杀害母亲后,甚至进了看守所,他也不曾落泪。据了解,许某是个情绪不外露并且执拗的孩子,在学校沉默寡言,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
当问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感到后悔,他说,他很后悔,开始想念自己的母亲了,“其实平时除了打我外,我妈对我也挺好。”“那你为什么要杀她?”“我就是觉得杀了她,她就再也不能打我了。”
许某说,从小到大,母亲在生活上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但在学习上却对他过分管束。在他犯错误的时候,母亲从不耐心和他交谈,只有拳打脚踢,而且还用难听的话侮辱他,用“整死你”、“剁了你”等话语恐吓他。在他的记忆中,他每周都要挨母亲两三次打骂。
有一次,母亲用电饭锅的皮线抽他,还把他的头打出了血。所以每次母亲要打他的时候,他就吓得胸口抽搐。而父亲因为工作关系总不在家,也很少和他进行交流。
最让许某不能接受的是母亲的“自私”。在他小的时候,母亲就下岗在家操持家务,空闲的时候就去打麻将,每次都带着他一起去。等他上学后,母亲怕他出去上网,仍然带着他一起去打麻将,让他寸步不离身边。家里的经济条件很好,母亲在麻将桌上输输赢赢是常事,却不给他零花钱,甚至拿他的压岁钱去玩麻将。对于母亲的做法,他无法接受,但只能把不满和怨恨埋在心里。
沉重的思考
“杀父弑母”永远都是天理难容、让人齿寒的。
纵观已经发生的多起少年弑父杀母案件,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子女嫌父母对自己干涉太多,管教太严,望子成龙心切,而父母却认为自己是为了孩子好。不少统计表明,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往往是社会的折射,一些父母将社会压力,将自己对未来的期望,转嫁到孩子身上。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对财富、地位的片面追求,使一些人忽视了生活中最根本的东西--爱与宽容。这种对“爱”的理解的错位,再加上孩子青春期的逆反心理,造成了青春期孩子与父母亲关系的极端冲突,终于酿成了这一个又一个家庭悲剧。
本案中的许某,长期生活在充满束缚,同时又缺乏交流和释怀的环境中,最终因冲动而走向了极端。这起血惺惨案,再次击中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软肋”。在当前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气候”下,对孩子有较高的要求,本无可厚非,但必须张弛有度,及时修补好有关教育链条,联手设置一道严密的“防火墙”,让孩子先“成人”再“成才”。否则,类似许某残忍弑母的悲剧,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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