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HKYfLG 发表于 2009-4-20 08:59:53

都是贪欲若的祸

  1964年6月,他出生于黑龙江省五常县农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他没有重复父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19岁经过考试,成为山河屯林业局财务人员。家人与村里的乡亲都为他“有出息”而引以自豪。他,属于那种人缘颇好又很有亲和力的人,业务过硬,精明能干,办事得体,受到领导的赏识……

  然而2006年6月29日,他却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因贪污公款18万余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人们在深深惋惜的同时,发出了疑问: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沦为犯罪分子?

  一个普通小会计,却拥有100多米的楼房STRONG>

  2005年年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从基层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了40余人的专案组,查办山河屯林业局纤维板厂领导与财务、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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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隆林区检察院的3名反贪干警也被抽调到专案组。2005年12月27日,林区分院领导与他们共同分析案情并对下一步的侦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后,将该厂会计徐秋涉嫌贪污案交由兴隆林区院查办。当时,这起案件线索涉案金额仅2万余元。

  受案后,兴隆林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检察长挂帅的办案组。受案的当天晚上,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经分析认为,山河屯林业局纤维板厂近几年管理混乱、亏损严重,犯罪嫌疑人徐秋在该厂任会计十余年,具有“混水摸鱼”的条件与可能。从前一段的初查来看,犯罪嫌疑人徐秋住着100多平方米的楼房,在外经常吃喝玩乐,同时,他的女儿近几年一直在外地读书,花销较大。这些,对于一个月工资收入仅几百元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来说,令人难以置信。大家深感,徐秋案件大有文章可做,若选准突破口,一定会有重大进展。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反贪局连夜研究制定了侦查计划和行动方案。

  会计凭证被人为涂改STRONG>

  2006年元旦刚过,办案组便在主管副检察长的带领下驱车赶赴发案地--山河屯林业局。采取拉网式的取证方式,从184本账本与业务往来凭证入手,对厂山河屯林业局纤维板厂的相关业务及经手人,进行秘密初查。

  在排查2000年到2002年的账本及凭证时,办案人员在账目上发现了疑点:“预收账款--刘文彬”账户有涂改痕迹,为什么要涂改呢?是财务人员的疏忽,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解迷团,办案人立即找该厂的出纳员、记账员及负责维修的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经该厂技术人员证实,并没有发生过那张维修单所记载的维修事项并且维修单上的维修人员都不是本厂的。记账员尹某证实是徐秋让她涂改的账目和凭证,具体原因不清楚。当找到出纳员董某调查取证时,董某对办案人员的询问,敷衍搪塞,甚至装病拒不配合办案人员工作。在办案人员的耐心教育和大量事实证据面前,董某终于证实这笔维修费用都已支付,并且是徐秋支走的。

  徐秋终于露出了狐狸的尾巴。

  检察官的出现,着实让徐秋出了一身冷汗了。一阵心虚后,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拿定主意:以静待动。徐秋被“请”到审讯室,与办案人员初次接触后,便一言不发。这样,僵持近2个小时,办案人员始终引而不发,含而不露,迂回周旋。当日下午18时许,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徐秋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政策的感召,供认了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让其妻子周某制作假维修费用支付单,然后套取公款22,445.00元用于购买个人住宅的犯罪事实。

  贪念一动难收手STRONG>

  徐秋被检察机关依法异地羁押后,心理产生了压力,他再三声称自己只存在套取公款购房的事,并质问办案人员:“我还有什么问题”。显然这是在向办案人员投石问路,试图摸清底数。办案人员不急不燥,劝其控制自己的情绪,还有意提醒他:“你要尽快讲清自己的全部问题,才能争取主动”。指出其还年轻,要考虑自己的前途,要想一想尚未成年的孩子。徐不再大叫大喊了,时而陷入沉思之中,时而显得烦躁不安,看得出此时的徐秋正在作激烈的思想斗争。

  在审讯的同时,另一组办案人员则对该厂近几年经营收入的财务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全面的梳理审查,对涂改的账本、凭证进行司法鉴定a>,并对徐的妻子及一些相关证人进行调查询问、核实相关问题。

  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后,办案组决定采用迂回的讯问方式。一是感情催化。对徐秋以往的工作业绩和多年来对林业生产建设所做出的贡献予以肯定,使他感到检察机关及办案人员对他人格上的尊重。二是政策感化。对徐秋先前交代的涉嫌犯罪的事实予以认可,指明坦白从宽是唯一出路。三是证据融化。适时出示证据,让其放弃侥幸心理。徐秋在矛盾、慌乱、畏罪等复杂心态下,供述了他从2000年起,借纤维板厂清产核资之机,采用涂改账户、虚立账户、串户、并户的手段,分6次将115,000.00元公款套出,据为已有的犯罪事实。

  具有丰富经验的办案人员针对他此种作案方式又一次对账目进行了细致排查,发现疑点后,并没有急于审讯,而是采取欲擒故纵策略和徐秋拉起了家常,当徐秋谈到成长经历和家庭状况时,神情甚为懊悔,这时办案人员再次提醒他:“你要讲清自己的全部问题,争取主动,才是唯一的出路”。说着,出示了相关的一些账目。毫无准备的徐秋神色慌张,用颤抖的手接过账本后,额头上开始有细小的汗珠渗出。他根本没有想到,检察干警对财务知识也是如此的精通。在证据面前,面对办案人员犀利的目光,他不得不交待了在2000年7、8月采取同样的手段虚设账户,将其中20,412.03元公款套出,据为已有的犯罪事实。就这样,干警们坚持用证据说话,用政策攻心,像挤牙膏似的又迫使徐秋在以后的审讯中陆续交代了在2000年至2001年期间,分3次通过开假运费发票的形式,分别套取公款3,000.00元、4,100.00元、5,500.00元占为已有的犯罪事实。

  最后的幻想破灭STRONG>

  律师a>介入后,犯罪嫌疑人徐秋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侥幸心理再度萌生。他不再承认这18万余元公款被自己占有了,一会儿说“发了奖金”、一会又说“给厂里交税金了”、一会儿说“招待费用掉了”,他自己没有用一分钱。

  深夜,检察院反贪局办公室里的灯光依旧亮着,办案人员分析案情后,决定一方面核查近几年该厂的税金支付情况,一方面核实该厂招待费支出情况,进一步固定证据。

  恰在这时,办案人员又发现了一张可疑的1万余元借款单,经过查证与技术鉴定,此借款单是徐秋的妻子周某填写的。

  见火候已到,办案人员决定再审徐秋。徐秋故做镇静地坐在椅子上,两条合拢在一起的腿不时有些颤抖,他把双手放在腿上,不时抬眼偷视坐在对面的办案人员。对徐的举动,办案人员都一一看在眼里。“考虑的怎么样了?还有没有需要交代的问题了”?“没有了,该说的我都说了”。“真的没有了”?“没有了”。办案人员出示了那份借款单,徐秋看着自己指使妻子以编造的名字填制的借款单,支吾半天,语无伦次。此时,徐秋已“弹尽粮绝”,犹如泄了气的皮球,瘫坐着,不得不彻底“缴械投降”。



  法院宣判后,徐秋悔恨不已。20多年工龄,10多年党龄,是非黑白他并不糊涂。开始向公款伸手时,他曾有过片刻的犹豫。但尝到了“甜头”的他,逐渐丧失了意志与理智,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发展到满脑子都是金钱,变得有些疯狂,以至于不能自拔……。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面对他的只能是铁窗牢狱。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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