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tuyc 发表于 2009-4-20 20:02:55

浙江一收费站人员伪造通行卡诈骗近30万被公诉

伙同他人伪造高速公路通行卡出售给100余名驾驶员,造成损失近30万元。近日,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海宁收费班原班长余韦力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这是浙江省首例高速公路收费站内部人员伪造通行卡牟利的诈骗案件。
2007年期间,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海宁收费班班长余韦力窃得国益路桥公司读卡器一套及若干通行卡,并破解了高速公路收费软件程序。然后,余韦力找到在查处超载时结识的货车司机吴超,并通过吴超邀集货车司机杨兆丰、侯立强,事先预谋,合伙伪造高速公路通行卡出卖牟利。他们采用篡改高速公路通行卡内所记录的车辆上高速的地点、时间等数据的手法,将伪造的高速公路通行卡卖给他人,达到少交高速公路过路费的目的。

杨兆丰、侯立强分别联系前往江苏和上海方向需要购买篡改过的通行卡的司机,采集所驾车辆的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上高速的地点、时间等信息后,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余韦力。余韦力按要求通过收费软件及读卡器将篡改的数据写入空白通行卡内,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卖给吴超、杨兆丰。吴超、杨兆丰、侯立强将篡改后的通行卡以每张300元的价格,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卖给先前约定买卡的司机。司机随后利用篡改后的通行卡少交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应收过路费。

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12日期间,余韦力等4人至少出售伪造的通行卡500余张,涉及车辆130余辆,司机110余人次,获利158800元,造成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损失过路费293395元。

检察机关认为,余韦力、吴超、杨兆丰、侯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用篡改高速公路通行卡数据的方法牟利,其中余韦力、吴超、杨兆丰数额均特别巨大,侯立强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见习记者
古其铮 通讯员海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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