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防部队开展“大走访” 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30日电(王军伟 黄东华)“消防部门执法严格,办事效率高,确实为群众解决难题!”3月18日,一名投诉火灾隐患的市民在收到玉林市消防支队消除火灾隐患的《调查报告》回函时称赞道。这是广西各级消防部队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将爱民实践活动的成效纳入今年年终班子考核内容,实行问责制,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广西消防总队总队长马德文说。
广西消防总队政委陈贤介绍,“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西各级消防官兵入社区、进农村、访企业、到家庭,听民生、察民意、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积极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集中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纠正一批消防违章行为。
严格执法消除火患
3月10日,玉林市消防支队收到一位热心市民的来函称:玉林市工业品市场二楼有经营业主私设摊位占用消防通道,请消防部门前往核实处置。接到群众的投诉后,该支队防火处执法干警根据群众举报的内容当天前往工业品市场调查取证。经查,该市场内私设摊位是业主区某,未经市场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在工业品市场二楼20、17、16区之间采光井旁加设摊位,占用了市场的消防通道,影响防火分区。执法干警查清违法事实后,当即发出“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责令其于2009年3月11日前拆除,并恢复原状。
3月12日,支队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复查,业主区某已恢复消防通道的原状,于是支队将《关于玉林市工业品市场二楼私设摊位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调查报告》回函投诉市民。
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全区各级消防部门重点对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合一”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地消防部门及时督促隐患单位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据统计,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以来,全区共派出监督检查人次960余人次,检查单位2746多个,发现火灾隐患1542余处,督促整改1120余处。
此外,各级消防部门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整治措施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并报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规范消防监督执法
2月26日上午,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赖中带领私营业主,来到三江县消防大队,感谢大队官兵主动上门为他们提供的消防安全服务。赖中充分肯定了大队在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当好政府参谋,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确保创业主能按期开工、开业所做的工作。
为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消防总队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告公安消防部门的“六个严禁”、“五项承诺”、“八个不准”,以及新制定的43项消防监督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并推行消防审批“绿色通道”、“阳光工程”、审批提速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申报代办制”、“否定报备制”、“退件登记制”等消防审批服务制度。
据统计,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西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通过该系统共办理了消防审核1126项,消防验收913项,消防安全检查515项,行政处罚98起,消防监督检查2747次,无一起重大执法过错,涉及消防监督执法的信访事件明显下降,自治区86%的支队先后被当地政府评为“文明执法先进单位”和“红旗服务窗口”。
同时,总队组织5个督察组,从1月9日至20日,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14个地级市的消防工作情况、执法服务情况和部队执勤战备、管理教育及安全防事故情况进行督察。据统计,督察期间,召开内部座谈会、茶话会18次,参加座谈官兵548人次,收到意见建议62条;与企业和群众召开座谈会35次,参加单位124个,共有群众264人次参加了谈话,收到意见建议17条,为基层官兵解决实际困难45个,为企业、群众解决困难70个(项),修改、改进部队管理和消防执法服务措施3项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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