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gkihj 发表于 2009-5-2 00:28:57

北京确定2009年立法推进时间表

记者从昨天(4月20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的道路运输条例、妇女权益保障办法等7部法规,以及消防条例(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等14个进行立项调研论证的立法项目均已确定推进时间表,并明确了具体负责部门。此外,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今天的立法工作中北京将更加注重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间的统筹配合。
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介绍,今后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的流程和机制,立法之前将首先由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立项报告,在向政府法制办申请立项的同时,将立项报告送交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进行调研、论证。然后,通过座谈会、社会调查、听证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立法中的利益矛盾等焦点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诉求。随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则将经过论证的立项或不立项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讨论审议。杜德印表示,只有人大和政府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才能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同时,确保所立的法在实践中能够得以执行。(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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