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神hpk 发表于 2009-5-2 00:36:57

舆论监督当力戒功利心态

  江西九江中院按正常程序和手续追缴、并且已经上缴国库的退赃款和罚没款A>,竟然被记者描述成“收黑钱”——主要凭着已经受到法律严惩的“黑老大”家属及其辩护人的单方陈述,再加上刻意截取甚至套取的几位业内人士的访谈,这位记者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比“黑老大”还要“黑”的法院。

  对于九江中院而言,这位记者的这一通完全违背事实的妄议,以及由此引发的舆论狂潮的威力,绝不亚于一场突乎其来和毁灭性的海啸。我们发现,与以往所谓的“司法丑闻”一样,任何深陷这种极端被动和无可奈何局面的司法机关,并没有很多表达真实情况的机会、渠道和能力,即便事实以后得到了澄清,但我们的司法权威和公信早已因此受到了永久性的巨大伤害。脏水泼出去,几乎不可能再一滴一滴地收回来,而一旦恶名在外,尽管很多时候,这样的名声是别人臆断的、强加的,甚至是故意编造的,但是若想真正挽回影响,恢复本不该被无端践踏的荣耀,这谈何容易。

  我们都知道,舆论是把双刃剑,既可斩妖除魔,亦能为祸作乱。作为掌握舆论话语权和负有正确引导舆论方向责任的记者和媒体,更应知晓一片失实报道可能带来的巨大祸患,他们理更竭力站在公正和客观的立场上表达真实的新闻事件,摘掉有色眼镜,抛开世俗偏见,带着一种沉着的理性和崇高的正义感,引领公众在全面掌握真实新闻的基础之上,形成正确的和有益的舆论导向。

  然而,我们看到,关于一些所谓“司法丑闻”的报道,最终形成的舆论往往都是异常偏激甚至是完全错误的,这样的舆论除了具有“搞臭司法”的巨大功能,并无其他任何积极的和建设性的社会作用。当然,有人会从中渔利,那些有些严重功利心态的记者和媒体,将会名利双收,他们会收获一种凌驾于司法之上的异样快感,更会直接扩大发行量并由此赚得更多的钞票,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能:他们或许还会从中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的利益,这并非完全是笔者的猜测,打着舆论监督旗号的黑手已经频频伸出,被逮着的和还没有被逮着的都大有人在。

  正是基于这样的功利心态,一些记者和媒体往往极其乐于并善于迎合少数人或者个别利益集团的意愿,精心设陷,妙笔抹黑,炮制出一片片惊天动地、骇人听闻但却夸大其词、捕风捉影甚至完全子虚乌有的新闻报道。

  所以说,舆论监督应当力戒功利心态,因为这种心态着实丑陋不堪,与我们所期望的舆论监督完全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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