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律援助全面实现“应援尽援”
离群众近些,再近些河南法律援助全面实现“应援尽援”
11年前,河南省一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00件,大多是刑事案件。11年后,2009年全省办案数量3.1万件,比当年增长11倍,且74%为民事行政案件。关注民生,是法律援助更加倾心的话题。4月30日,河南省18个省辖市政法委书记齐集省会郑州,参加全省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动员会,标志着河南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全面启动,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一年的时间,河南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应援尽援理论的科学阐述、覆盖人群的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的明确、各项目标的量化,在全国率先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体系。
叫响品牌
建起法律援助的"110"
老葛怎么也想不到,困扰了自己一年多的难题竟然被在拨打了一个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后解决了。
一年前,老葛在许昌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一个小区工地看大门。干了42天后,由于请假等原因,老葛与公司发生纠纷,离开了工地。可他的880元工资却再也没着落了。现在工程已经完工,公司的人员已经离开原工地,老葛多处寻求也没有结果。正在无所适从之时,老葛碰巧看了当地电视台的一档节目,知道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电话,于是,老葛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拔通了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咨询电话。
接到电话的是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刘必贤律师,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葛年事已高、而且本案的标的也不大,感觉通过协调、调解的方式解决会更好更快。由于该公司没有在查号台登记,根据老葛提供的该工地一名工长的电话,刘律师通过多方联系终于和公司的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在电话中刘律师向其说明事实情况,耐心地从实际和法律角度分析利害关系。听了刘律师的分析后,公司的负责人当即在电话中表示让老葛去公司,马上予以解决。
当天下午,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12348电话又响了,还是老葛,这一次不同的是,电话里传来了他激动的声音:"我的工资都领回来了,880元,一分都不少!谢谢,太谢谢了。"
"要让12348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代名词,根植在群众心里。"在应援尽援会议上,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这样要求。而这个方便好记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是由省司法厅出资为全省176个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安装、开通的咨询电话,于4月初在全省统一开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统一电话的开通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得到法律服务,被群众称为法律援助的"110".建起法律援助及时通讯网络,不仅仅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法律知识,也为全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开展打响了前战:提供更快捷的法律服务,只要符合条件的来请求,只要我们能提供,都会尽一切努力。
应援尽援
法律援助的人文之本
开通电话、免费进行法律咨询、增设法律援助受理点、提高群众知晓率、在社区办事处设立工作室、焦作市与当地"110"联动提供法律服务等等都是河南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举措。"应援尽援"已经为河南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打开了法律的大门,送去了法制阳光。
"我们今天提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并不是制度创新,而是法律援助的初衷。"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说,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制度探索和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起步、探索、成长、壮大的过程,在发展中逐步完善,不可能在制度初建和开始就达到或实现制度本身的的价值取向和要求。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法律援助从初期3-5%左右的覆盖人群,发展到目前的全国22%的覆盖面。
2008年初,省司法厅新一届党委成立,经过充分调研提出要通过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支持,提出了35%覆盖面的目标,提出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要求。
河南是个人口大省,全河南省158个区县中有31个国家级扶贫重点区县、13个省级扶贫重点区县;在全省9918万人口中,现有绝对贫困人口342万人,低保人员400多万人,去年全省外出务工人员达到2155万人,残疾人、老人、留守儿童人数众多……
1998年,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第一年办案量为2700件,发展到2007年,办案量为2.68万件,居全国第三位,2008年办案3.1万件,居全国第六位。11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了27.4万件,受援人近18万人。然而,尽管河南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逐年增多,但是在成立之初,由于人员机构、资金、知晓度等问题的限制,覆盖的范围对比庞大的潜在对象,还有很大的差距。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调研,对全省诉讼率测算的基础上,发现每年应该有4-5万个法律援助案件,
2万多件案件还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2007年底,河南省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确定全省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将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由条例规定的7项扩大到14项,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各地实际执行的经济困难标准为低保线1.5倍以上,并要求各省辖市在省政府规定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重新界定法律援助范围。2008年8月24日,河南省司法厅对重定后的范围进行通报,全省所有省辖市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部达到35%,最高达到49%,3400多万人成为潜在的法律援助对象,全省低保线1.5倍以下人口、农民工、残疾人全都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
河南法律援助经过10多年的发展,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及158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经政府编制部门批准的法律援助机构,在全省各乡镇、社区全部建起了2000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社会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大实施队伍。2006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全部列入了财政预算,成为全国第五个实现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财政保障的省份,2008年达到1685万元。回复应援尽援的本意,让所有有需求的人都得到援助新一届的司法厅党委列入事程。2008年3月20日,漯河市政府通过当地媒体公开向市民承诺,要在全市做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4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下发文件,规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应援尽援"打响首战。
量化标准
不让一名困难群众站在法律援助之外
范围确定了,让"应援尽援"切实体现到群众中间,落实到案件数量上是必须要明确的问题。2009年初,经过结合7个试点的经验,《河南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操作指南》出台,为各个目标进行了量化:困难群众知晓率要达到70%,全省法律援助案件办案量达到5万件;各县区要在所有乡镇司法所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增设法律援助受理点;200件以下的旁听率不低于5%,对受援人回访满意率达90%以上。
根据这些量化的要求,在河南省各县区,您将会在工会、妇联等地方看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咨询台,各法律援助中心将临街开设,便于群众的求助。同时,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将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可进行前期手续的受理。
这些量化的目标给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细致严格的要求,"所有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大家离群众近些,再近些"王文海说,所有的标准是以办案数量、质量说话,以办案人的满意度说话。而就是这些要求,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突破创新,设立受理点是其中一个。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河南省司法厅创新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方式,要求各地有选择性地在一些管理规范、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所有司法所增设法律援助受理点,直接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
突出重点
以提高受益群众数量为最终目标
省司法厅在全面推行应援尽援工作的部署中,明确要求,要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援助力度。农民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者、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人群。要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力量办理好涉农案件。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农民工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农民工法律援助新的需求,研究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要加强法律援助省际协作,确保省际、城际异地协作机制运行畅通。要针对不同特殊群体的特点,积极探索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要在"便民"上下功夫,"利民"上做文章,力求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足不出乡,脚不离社区,受理申请不隔天。"王文海要求,法律援助要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条件。一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室建设,使其处于临街一楼等便于困难群众寻找的位置,悬挂统一标识,标明接待时间,设立公示栏,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摆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手册、服务卡、联系卡等宣传资料,使群众一目了然。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受理点建设,全省所有司法所和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及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都将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构建起遍布城乡的、便民的法律援助受理网点。三是设立"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尽可能在当日内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对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者,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者,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者,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者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发放法律援助卡,所有在库或持卡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均可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对于即将超过诉讼及仲裁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援助,补办手续。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网上咨询及受理申请工作。对群众性案件要集中力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所有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大家离群众近些,再近些"王文海说。(袁理政
连欣)
聚焦河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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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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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律援助省际协作为农民工维权开辟新渠道
·河南: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挽回损失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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