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督群众信访反映党员干部轻微违纪行为
群众信访反映党员干部一些轻微违纪行为,湖北省纪委监察部门也将介入进行监督。记者昨日从湖北省纪委获悉,湖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信访监督的实施意见》,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生活作风不检点等5类问题进行监督。根据《意见》,省纪委监察厅将对群众信访反映的五类问题进行信访监督,即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片面,态度消极以及群众观念淡漠、缺乏民主、生活作风不检点问题;违反有关规定或不正之风范围内构不成严重违纪违法,不需要立案查处的违规问题;违反财经纪律,以权谋私,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数额较小的,失职、渎职未造成重大损失等情节轻微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必要实施信访监督的其他问题。
针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将约请有关人员和有关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发放信访了解通知书或信访告诫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对线索单一、亟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信访举报,直接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信访分析,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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