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pqjro 发表于 2009-5-5 13:28:14

低保执行走样挑战公平底线

贫病交加的村民无法享受低保,家境富裕的村干部却全家“吃”低保。近期,广西接连揭出三起乱发、冒领农村低保金事件,暴露出农村低保制度在执行中变味走样甚至存在严重腐败(见今日本报1版)。
其实,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广泛存在,即便在城市也不鲜见。前不久,媒体就曾报道过重庆城口县人事局某副局长的夫人,一人竟同时领三份低保。
低保制度,是对传统的人道救助的制度化,被视为现代社会最兜底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保障的是贫困人群基本的生存权,维护最底线的社会公平。因此,利用低保制度谋私利,哪怕金额不及腐败大案,但恶劣程度比一般的贪腐更甚。因为,真正需要的人无法享受低保,有权或富裕者还去抢夺他们的“保命钱”,这对社会公平的伤害是巨大的。
在低保成为国家制度以后,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困难群体要求获得救助,已不能看作是施予,更是一种人权。因此,乱发、冒领低保金,侵害的实际上是人权。
在操作中,低保制度是一种选择性的公共救助。对救助对象的选择和甄别,都有明确的收入标准,有法定的审批程序。另外,低保只能保障低水平的生存条件,并且需要公布自己的家庭情况和财产,付出个人隐私的代价。因此,除了生存权确实受到威胁者,抢吃低保是羞耻的。但是,那些不知羞耻的以权谋私者,大概无需付出这样的成本,可以通过作假、送人情、跑关系轻松获得。权力缺乏限制,哪怕是很小的利益,也能引发腐败。并且,不仅不以吃低保为耻,反而视作“有权的好处”,吃得心安理得,更显底线伦理的失守。
铲除低保腐败,当然有赖于低保制度的完善,需要增加相应的行政成本。但更要管住申请和审批过程中的权力之手,制衡一些基层干部一人说了算的权力。同时,要增加整个评议过程的透明度,扩大公示和民主评议的范围。
尤其是在农村这个熟人社会,谁真“富”真“穷”,大家心里都有数。低保户的选择甄别,完全可以借鉴农村基层民主的经验,交给群众去决定。 (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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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广西三起农村低保金腐败事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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