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nphe 发表于 2009-5-6 16:39:06

西部地区法官助理培训班开班 为期三周

第一期西部地区部分法院法官助理培训班昨天(5月6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开班仪式,来自西部9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法院的127名法官助理将在这里接受为期三周的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出席了开班仪式。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确定在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0余个基层人民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根据这一意见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决定在2009年举办两期西部地区部分法院法官助理培训班。本次法官助理培训班是试行法官助理制度以来对法官助理进行的首次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据悉,法官助理培训班的课程设置,立足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使得参加培训的法官助理了解法官助理制度形成的必要性、可行性,同时通过培训,使受训学员在已有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养成职业道德、强化职业意识、掌握职业技能、提高职业水平。培训班采取讲授式、互动式、讨论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并将组织受训学员到北京市的试点法院现场观摩、学习。(法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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