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广律师参与领导接访
5月4日,安徽省司法厅会同省信访局出台《关于认真做好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待涉法信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特别是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省司法厅要求凡是领导干部或信访部门提出律师陪同接访要求的,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选派律师参加。据了解,省司法厅和省信访局于2003年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我省合肥、铜陵、六安等地在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访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省司法厅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访。陪同领导干部接访的律师要相对固定,便于熟悉相关领导主管的工作范围及其政策法规。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待涉法信访,就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处理建议,参与个案处理方案论证,能够增强领导干部接访谈话的针对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性,对于领导干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李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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