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判无期 京海淀官员相继被房产商金钱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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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原副区长许树迎索取收受开发商5套房判无期。[
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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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海淀区原副区长许树迎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树迎是继海淀区原区长
周良洛
、副区长
星志国
之后,再次因受贿获刑的海淀区官员。
索贿受贿
索要1套收受4套住宅
今年68岁的许树迎系海淀区政府原助理巡视员,曾任海淀区副区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上地信息产业基地筹建办公室主任。他和周良洛、星志国一样,都是倒在房地产商的金钱攻势之下,早已退居二线的许树迎,同样在泰跃房地产公司一案中案发,在周良洛被判刑10天后,他被监视居住。
经法院审理查明,许树迎利用其担任海淀区副区长,分管该区城市建设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于1995年至1998年间,为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给予的住房1套。1995年至2003年间,许树迎为泰跃房地产公司开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提供帮助,再次收受住房1套。1996年至1999年间,许树迎为北京原创房地产公司开发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帮助,并索要住房1套。1997年至2001年间,许树迎为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公司开发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住房1套。1998年至2002年间,许树迎为北京锦秋知春房地产公司开发住宅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住房1套。许树迎自1995年至2003年间,向他人索贿住宅1套,收受他人给予的住宅4套,共计价值629万余元。
东窗事发
主动交代大部犯罪事实
2008年3月,纪检部门根据许树迎涉嫌收受泰跃房地产公司贿赂的线索进行调查。其间,许树迎主动交代了其他受贿事实。同年4月8日,许树迎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监视居住。案发后,涉案房产已被冻结或查封。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许树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他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犯罪事实,受贿所得已全部追缴,且其能认罪悔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同病相怜
海淀官员相继落马
前不久,海淀区原副区长星志国、原区长周良洛相继落马。
2007年9月,海淀区原副区长星志国因收受贿赂200万元港币及20多万元人民币,隐瞒其在境外的存款200余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星志国最终获刑12年,并处没收20万元财产。
星志国曾担任海淀区财政局局长,他是在2003年5月经周良洛举荐,被任命为海淀区副区长的。星志国落马后,牵出周良洛。2008年3月28日,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因受贿1670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妻鲁小丹作为共犯被判无期徒刑。
腐蚀官员
泰跃房地产牵出一大串
在周良洛、许树迎等海淀区原领导受贿案中频频出现的泰跃房地产,还把税务官员拉下马。海淀地税局原副局长熊晓京大肆为偷税企业提供庇护,其中包括泰跃房地产的亿元偷税案。熊晓京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海淀区地税局另有两名科长获刑。(杨昌平
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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