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 发表于 2009-5-9 11:23:56

东莞破122宗拐卖案救138名儿童 多为外地儿童被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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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警方把桥头“1·16”案中被拐卖的儿童解救,经DNA比对核实后交还给其母亲。管萱萱摄
记者昨天(5月6日)下午在广东省东莞市最东边的谢岗镇五星万里村采访时见到了日前被诱拐后被民警解救回来的3岁男童小闻(化名)。他穿着印有“警察”字样的绿色童服,偎依在妈妈的身上撒娇。小闻的爸爸周和华告诉记者,小闻回来后第二天就嚷嚷着要买“警服”:“警察的正义形象已经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生根发芽了。”

【案件情况】
今年发案7宗已侦破6宗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以来,东莞警方根据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拐”专项行动。该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排查内容,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和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该市各公安分局由主要领导带领专人,对失踪儿童家属实行一对一的走访,对新发案件做到“发一案破一案,拐一人救一人”,切实加强对新发案件的侦破力度,力争侦破一批积案。

据介绍,东莞今年以来拐骗、拐卖儿童案共发案7宗,警方目前已侦破桥头“1·16”案等6宗,其中还并案侦破2007年积案一宗。目前,经DNA比对核实,东莞警方已将被拐儿童送还其父母身边。

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建洪告诉记者,2000年以来东莞警方采取了串并案侦查、“从人到案”、建立失踪儿童DNA库等多项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全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共侦破拐骗、拐卖儿童案件12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318名,成功解救儿童138名。尤其是2004年该市成立“打拐”专业队以来,拐骗、拐卖儿童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发案呈下降趋势。

记者在东莞市公安局提供的材料上看到,拐骗、拐卖儿童历年发案数为:2003年发案41宗;2004年发案24宗;2005年发案35宗;2006年发案30宗;2007年发案20宗;2008年发案24宗;2009年至今,发案7宗,破案6宗。

【发案特点】
涉案人员“两头在外”
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李灼华告诉记者,警方在侦查工作中发现当地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主要表现为“两头在外”,即犯罪嫌疑人和被拐儿童均是外地人,大部分儿童被拐卖到外地。犯罪嫌疑人一般采用诱骗方式,以买零食、玩具为由与小孩套近乎,骗取孩子信任后将其拐走,这种作案手法多数发生在公共场所;而针对年纪较小、不能诱拐的婴儿,犯罪嫌疑人则从其家长处下手,先与婴儿家长套近乎骗取家长信任,再趁其不备或使用安眠药等手段把婴儿偷走,此类案件多发在出租屋内。

李灼华说,小闻被拐的情形就是典型的“两头在外”。随打工的父母来到东莞还不到20天的小闻,4月23日晚上像往常一样在租住的小屋旁空地上玩,也就是10分钟的工夫,从屋里出来的大人就找不着小闻了。22时50分,警方接到报案。后来,警方经过50多个小时的连续作战,在犯罪嫌疑人的家乡汕头市潮南区解救出小闻。

【打拐困境】
取证难 追逃难 解救难
根据东莞警方的通报,2000年以来,该市尚有121宗拐骗、拐卖儿童案未侦破,约占立案数的50%。
据了解,未破积案存在几种情况。有的案件已解救被拐儿童,已确定犯罪嫌疑人但尚未抓捕归案;有的是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并交代犯罪事实,但部分儿童通过数次的转手后断了线,或者买方法律意识不强,故意躲避警方的追寻,还有一些案件是实在找不到线索的。

李灼华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积案破案有三难:取证难、追逃难、解救难,“打拐”任重而道远。
李灼华说,儿童被拐案不像入室盗窃、抢劫的案件,现场一没物件遗留二无痕迹,加上接警时往往是在家长寻找未果后,间隔的时间较长,错失了侦查、抓捕时机;同时,东莞是人口流动特别频繁的城市,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往往逃离当地,寻找线索的难度比较大;此外,买方法律意识不强也使得解救工作不顺利。甚至当民警已经到被拐儿童所在地准备接回被拐小孩时,一些地方群众宗族观念较重,想尽种种办法把买来的孩子转移,给解救带来很大难度。

“不管有没有线索,警方一直都将拐卖儿童犯罪作为天字一号大案来破,案子不破绝不收兵!”李灼华表示,警方将千方百计把被拐儿童解救出来送回父母身边。

【警方支招】
杜绝儿童失踪 重在防范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东莞举家前来当地租房生活的的“新莞人”(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加。外来儿童之所以成为人贩子的重点目标,主要是不少家长将在家乡生儿育女的观念和方式带到了城市,加上打工的父母忙于挣钱,而忽略了对孩子的照顾,任其在房前屋后或者街上独自玩耍。

李灼华说,根据侦破工作中的经验,减少、杜绝儿童失踪要在防范上下功夫。东莞警方已经把因工作长期无暇顾及年幼子女的外来务工家庭作为重点防护对象,对家长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出租屋等易发案场所和部位的巡逻防控,以遏制案件的发生。

据悉,东莞警方还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发布“防范提醒”。记者看到,警方支的“招”包括:呼吁广大家长,要建立良好家庭教育环境,避免过于溺爱孩子,或随意打骂孩子,或因家庭矛盾引致儿童离家出走;对到了学前教育年龄的儿童,要让其上幼儿园;到读书年龄的,要安排其进学校读书,切不能因为其他原因,阻碍儿童读书,而任由他们在街上玩耍,成为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目标;要加强对儿童的防范教育。广大家长应教育自己的儿女不要随便跟陌生人接触,更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邓新建
邓珺 夏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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