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
国务院新闻办于2007年5月31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四部门负责人就食品药品监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副司长颜江瑛对记者提问的回答,把药监系统存在的问题掩盖得严严实实,她竟然堂而皇之地说:“我们绝不能因为郑筱萸一个人而否定了全国的药监系统,也不能把郑筱萸一个人所犯的错误引申为这个系统的错误。”在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到底有多少人因为腐败和失职而被捕”时,颜江瑛竟使用了一个绝妙的遁词,以典型的外交词令回答说:“这个问题因为属于司法部门管,建议向司法部门询问。”看到政府官员如此这般的回答,不禁令人哑然失笑,继而感到心酸和悲哀。遂拿起笔来,向这位高官提三点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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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一:郑筱萸的问题究竟是属于“错误”还是罪行?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郑筱萸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的情况下,颜江瑛竟把郑筱萸的问题说成是“一个人所犯的错误”。作为郑筱萸所在单位的新闻发言人,你到底是否尊重法院的判决?你说郑筱萸的问题仅仅是“错误”,岂不认为法院对他定罪是搞错了吗,难道你要为已被定罪的贪官翻案不成!
质问二:果真只是郑筱萸一个人的错误,全国的药监系统都没有问题?
颜江瑛面对记者的提问,回答得斩钉截铁,她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暴露出来的那么多问题,都推到郑筱萸一个人的身上,似乎抛出一条死狗就可以息事宁人,这简直是愚弄老百姓。
中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负责人日前就郑筱萸案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此案最主要的教训是法规制度不健全、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监督不到位。该负责人总结了五大教训,首先是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存在偏差,没有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其次是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第三是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第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没有很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没有严格实行轮岗交流;第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薄弱,一些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淡薄。这些点评可谓恰到好处,而且击中了问题的要害。
然而,从颜江瑛答记者问的语气来看,她似乎对中纪委驻该局纪检组负责人总结的这些教训不以为然,按她的说法是,“不能把郑筱萸一个人所犯的错误引申为这个系统的错误。”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与中纪委驻该局纪检组负责人叫板。此话一出,令人咋舌!政府某一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只为本部门护短,失去了反思的能力,那么这个部门到底还能不能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这就着实让人们不敢放心了。当前最重要的,是应当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总结经验教训,考虑如何解决法规制度不健全、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试图把问题都一古脑儿都推到一条死狗的身上而声称全系统是清白的,能够了帐吗?
质问三:一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有什么理由对本部门到底有多少人因腐败和失职而被捕的问题不予回答?
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在如此庄重的场合,居然对本部门到底有多少人因腐败和失职而被捕的问题支唔搪塞,说这不是本部门的事,要人家“向司法部门询问”,这实在让人感到好笑。就比如人家问你家中有几个人生病了,你让人家“到卫生部门去询问”一样,能说是严肃的回答吗?人们很难认为这位官员是采取负责任的态度,只能使民众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公信力进一步动摇。
对于上述三点质问,颜江瑛应当勇敢地站出来给予负责任的回答!
最后,笔者坦言:作为中央政府一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表现足以证明她是完全不称职的。玩弄外交词令骗不了经验丰富的记者,也难以使公众信服。人民群众被当作“阿斗”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当今社会需要的是诚信,政府更应该成为诚信的榜样。反之,让这样的人去充当“灭火器”的角色,只能把群众的怒火愈点愈旺。郑筱萸的案件绝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事实是本案已牵涉到众多的贪官),而是在不健全的体制下必然引发的问题。假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能从最近发生的一连串事件中认真汲取教训的话,难免以后还会出更大的问题。君不见以往处决了不少交通厅长和银行行长,续任者依然“前仆后继”,接二连三地贪赃枉法,一个接一个地走上了刑场吗?诚可谓“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前车之鉴,不可不察。但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要重蹈覆辙,要尽快振作起来,想一想如何才能重新换回已经失去的公信力,从目前的低谷中走出来才好。
资料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A>,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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