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Nzvngd 发表于 2009-5-9 11:41:43

新闻发布与“做秀”

  新闻发布制度作为一种公开向社会公布某一行业某一领域的宣传手段,近年来愈来愈广泛地被采用,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公开地向公众发布本行业本领域的信息,满足了公众渴望了解真实信息的需求,这是建设透明政府的需要,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与支持。由于新闻发布制度的公开性和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新闻发布制度使得公民与政府的距离日益拉近,政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得到更好的监督,政府职能日趋完善,构建和谐社会a>正需如此。代表政府发布新闻的新闻反言人必须代表政府发布客观的、真实的信息。(当然,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然而,观看了5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闻发布会以后,我实在是对现今新闻发言人的表现不敢苟同。诚然,一个部门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并不能代表所有部门的所有新闻发言人,然而,作为受众甚广、关注甚高的药监部门的新闻发布会,其新闻发言人的答记者问不能客观公正地发布信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看了颜江英的新闻发布,我不能不思考,这样的新闻发布,究竟其意义何在?这样的新闻发言人,其代表部门向社会发布真实的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作用何在?

  先来回顾一下这场新闻发布会的情况:

  5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该局政法司副司长颜江瑛同志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我们绝不能因为郑筱萸一个人而否定了全国的药监系统,也不能把郑筱萸一个人所犯的错误引申为这个系统的错误。”在被问及“中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到底有多少人因为腐败和失职而被捕”时,该发言人竟然使用了一句外交辞令:“这个问题因为属于司法部门管,建议向司法部门询问。”

  能当选为国家级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其个人一定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及优秀的言辞技巧的。从颜江瑛同志的答记者问中,确实能体会到其过硬的言辞技巧,然而,这巧舌如簧的背后,不能不引人思考。

  思考之一,新闻发布的听众是代表渴望了解真情的公众的记者,而非人民群众的敌人,所以,选择用外交辞令来回答,看似精彩,实则荒唐,试问,连自身的立场都不能搞清楚,凭什么就能代表一个和民众安危息息相关的部门来发表言论呢?

  思考之二,将已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郑筱萸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的情况下,颜江瑛竟把郑筱萸的问题说成是“一个人所犯的错误”。如此的轻描淡写,如此的随意,这究竟是不满人民法院的判决,而要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为郑筱萸翻案?还是借此机会,蒙上老百姓的眼睛,为本单位遮丑?我们的老百姓已经不是多年前的那般缺乏敏锐的目光只会盲从的民众了,这样的遮丑,只能是让黑的更黑。

  思考之余提出三点建议:

  一、新闻发布制度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政府需要人民的监督,人民需要透明的政府,二者无法分开。因此,切莫违背新闻发布制度的初衷,而将新闻发布制度引入歧途。

  二、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向公众发布信息,其所发表的言论代表政府,代表国家,因此,务求真实、客观。

  三、新闻发言人所面对的是公众,不是阶级敌人,因此,恳请代表国家、代表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头低些、再低些;态度诚恳些,再诚恳些。

  新闻发布的本意是让老百姓知道老百姓想知道的事情真相,新闻发言人肩负着这一职责。如果违背了新闻发布的初衷,而仅仅是如“颜副司长”这样巧舌如簧、轻描淡写一番,我以为,这已经不是新闻发布,说她是做秀并不为过。新闻发布会不是娱乐节目,新闻发言人不是演艺明星,”──从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答记者问说开去人民不需要“做秀”的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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