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zzcu 发表于 2009-5-10 19:40:42

酒店物业经理拘禁顾客7小时被判缓刑

保安员与停车顾客发生冲突,中远酒店物业经理蒋某派人将两名男子拘禁在地下室7个小时。记者昨天(9日)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蒋某拘役6个月,并宣告缓刑。
蒋某原是中远酒店的物业经理。检方指控称,去年12月4日上午,蒋某手下的保安与停车顾客袁先生发生纠纷。稍后袁先生叫来两名男子帮忙,双方上升为肢体冲突。11点左右,蒋某得知手下保安被打伤后,派另外的保安将袁先生及其朋友抓进朝阳区远洋光华国际大厦地下4层,商谈赔偿一事。
然而双方未能谈妥,蒋某于是唆使手下殴打袁先生的两名朋友。最终,袁先生同意赔偿保安,提出到车里取钱,得到蒋某允许。出门后,袁先生立即打电话报警。民警接到电话迅速赶到现场将袁先生两名朋友解救,此时他们已经在地下室被关了7个小时。
蒋某当场被民警抓获,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诉。(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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