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etert 发表于 2009-5-14 17:49:04

面对无谓的抗争,选择壮烈还是偷生?

  摘要:就在丈夫面前,妻子被三个歹徒强暴了。他也知道当时他再反抗下去的结果,要么被一刀捅死,要么是被打成重伤,但照样避免不了妻子的灾难。可他当时毕竟没有选择壮烈,为此,他真的不想再活下去了……。


  关键词:以人为本? 热爱生命


  “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这是一句流传了许多年的“狠话”,它不仅激励了许多英雄豪杰为了自己的“主义”和“信念”勇敢壮烈地献出了自己生命,同时也让许多仁人志士作出了不少无谓地牺牲。


  有一则故事说,多年前,蜗居台湾的何应钦以四星上将的身份跑到荷兰旅游,荷兰国防部接待了他,向他展示了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应如何应对的计划。令何应钦惊讶的是,他看到了一份非常详细的投降计划。对此他不理解,他说在中国人眼里,投降是可耻的事情,而为投降而做计划会涣散军心,是战争大忌,中国文化崇尚舍生取义。


  而荷兰人的回答很从容:“我们并不认为投降是可耻的事情,经过充分分析敌我力量和战争现状后,如果没有取胜的可能性时,我们就会投降,我们不敢因为自己的抵抗招致毁灭性的打击,我们需要保存实力,需要保持国家完整,我们将把土地、建筑、河流山川都留给子孙,等我们真正强大了,再去夺取胜利”。投降计划,意在未来。


  这个故事其实并不新奇,它简直就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反版,可我们的古人们早就明白的道理,后来被我们渐渐地淡忘了。


  “1952年10月1日,6000多名远在异国孤岛上的志愿军战俘怀着对祖国母亲的无限思念和对敌人的极大义愤,升起了10面五星红旗,那迎着太平洋的狂风傲然飘扬在铁丝网上空的国旗向世人述说着志愿军占俘对自己祖国的向往和忠诚。敌人惶恐了,开来了11辆坦克和两个营的士兵。当荷枪实弹,带着火焰喷射器的美军士兵强行进入首先升起红旗的7号营场去夺取我们国旗时,遇到了我们护旗敢死队员们的顽强抵抗,赤手空拳的难友和敌人展开肉搏,敌人悍然开枪,敢死队员们肩并肩围着旗杆,以血肉之躯在6000战友雄壮的歌声中阻挡着妄图夺旗的敌人。当一批又一批敢死队员倒在血泊里,最后一名敢死队员降下了国旗,在红旗燃烧的烈焰中,与国旗同归于尽。在那些气壮山河的升旗、护旗斗争中,65位烈士和109名重伤战友,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实现了他们在战场上没有来得及完成的誓言”。


  看完这一段文字,笔者的眼里充满了泪水,那是多么悲壮和振撼人心的一幕啊!然而,在冷静下来之后,笔者不禁要问:面对荷枪实弹的敌人,我们有必要用65位烈士的生命和109名重伤战友的身体去捍卫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捍卫的国旗吗?在美国,一个公民可以把国旗做成裤衩穿在身上,美国大兵出征时就已作好了投降的准备,但这并不影响“美帝国主义”“军事大军”的形象。这里就引出一个问题,面对无谓的抗争,我们是选择壮烈还是选择偷生?


  1931年6月,薄一波在北平被捕,不久被押送到“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即草岚子监狱)。1935年底,中央决定派刘少奇同志前往平津指导北方局的工作,当时党急需大批干部,时任北方局组织部长的柯庆施同志建议让关押在草岚子监狱的同志们履行出狱手续,尽快出狱。刘少奇认为这些同志在狱中经受住了考验,可以利用国民党当局的规定履行手续,以假自首的方式出狱。不久,中央批准了这个决议,1936年8月,薄一波等同志办理了出狱手续。此后,薄一波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建设立下了不朽功勋。


  《红岩》的作者罗广斌也是在白公馆的“党员核心”陈然、刘国鋕等人反复研究后,决定让他去请求“自新悔过”,寻找出狱的机会,以便与党组织和周从化将军介绍的武装力量取得联系,对两座监狱的人员实施营救。然而罗广斌并不愿意以这种方式出狱,最后深受难友们敬重的老党员谭沈明来给罗广斌做工作:“我们不仅要能为革命贡献生命,而且还要能够为革命忍辱负重”。他说服了罗广斌,狱中的共产党员又以书面形式为罗广斌请求“有新悔过”出狱的问题作了说明。但等到罗广斌出狱后的联系方式、突袭营救方案和时间都确定下来时,已是1949年11月10日了,即使出得去,再从狱外组织营救,时间恐怕来不及,这个计划最终没有实施。


  然而就在此前,白公馆的“党员核心”刘国鋕自己就有一次出狱的机会,可惜他放弃了,那是多年以后,刘国鋕的五哥刘国瑛从香港回到重庆,来到烈士墓前,讲起的一件往事:“就在刘国鋕牺牲前两个月,他专门从香港赶回来营救,他带着一张香港汇丰银行开出的空白支票给得选举:只要放了刘国鋕,你愿意填多少就填多少。徐选举也不愿跟钱过不去,他同意只要刘国鋕签一个认错书,立即释放。但刘国鋕坚持要释放必须无条件,刘国瑛当时跪倒在地,说国金你不要这样死心眼,只要命在什么都有。刘国鋕泪流满面,却摇了摇头。


  可以这样设想,让罗广斌去请求“自新悔过”出狱,远不及刘国鋕自己签个认错书出狱来得快、来得及时,并且从《烈火中永生——〈红岩〉背 后的真实故事》所介绍的情况上看,刘国鋕的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又在罗广斌之上,笔者不理解刘国鋕为何不采取自己写一份认错书出狱的快捷方式,来实现营救狱中难友的目的。也许他认为狱中党员们更需要自己去组织,也许他担心自己的“认错书”会让党组织和同志们对自己产生怀疑,也许……。其实这些“也许”都是假想的。无论那一种假想都不会影响烈士在笔者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只是那些影响着烈士行为的观念(也许可以称之为“极左思想”)却一直象“幽灵”一样沿着时间的遂道一直徘徊到今天。


  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党中央的批准,薄一波等同志是不会用假自首的方式出狱的。尽管如此,在“文革”开始后,薄一波等人仍被打成叛徒,直到1977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才发文为该案平反。而当年的志愿军战俘们在回国后,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几年前,笔者在办理一起贪污受贿案件时,一位证人痛哭流泣地向笔者讲述了他的“证人”经历:当某部门将他传去问话时,被告知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去作证,否则就是对抗国家的法律。大冬天的他被打手们扒掉棉袄,只穿着一件被泼上冷水的衬衣,然后让他站在空调的出风口,往他身上吹冷气……。他知道这样下去就是死了,也没人敢为他申冤,于是他只好违心地在人家编制好的笔录上签了字。在无谓地抗争面前,他采取了偷生。他问笔者,这样做是对还是错。笔者无言。


  前不久,还有一个人向笔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新婚小夫妻在山野里游玩,上来几个肌肉发达的歹徒,他们扒掉妻子的衣服,让丈夫走开。丈夫试图反抗,早被一拳打倒在地。另有两把刀一前一后顶住了他。就在丈夫面前,妻子被三个歹徒强暴了。此后,妻子一句话也不说,最后他们选择了离婚。这位丈夫说,他也知道当时他再反抗下去的结果,要么被一刀捅死,要么是被打成重伤,但照样避免不了妻子的灾难。可他当时毕竟没有选择壮烈,而是选择了偷生,为此,他的内心一直受着无声地遣责,他真的不想再活下去了……。


  戊戌变法失败后,能逃的逃了,谭嗣同却“竟日不出门,以待捕者”。梁启超劝他走时,他以“程婴杵臼,月照西介”故事中两位中国先秦和日本近代史上的积极自杀者为榜样,坚持“死易、生难”。被捕前一日,“日本志士数辈苦劝君东游,君不听”。至于谭嗣同不走的理由,李傲 在他的《北京法源寺》一书中是这样解读的“我们这些兴风作浪、煽风点火的若全都跑了,没一个人敢牺牲,这成什么话,这怎么对得起人,所以我谭嗣同非死不可,非先死不可!”到了“就义之日,观者万人,君慷慨神气不少变”,“从容就戮,呜呼烈矣!”所以象谭嗣的壮烈并非无谓,他是想用自己的死去唤醒民众麻木的神经。




  事实上,“贪生怕死”是人之本能,我们即要衷心崇敬那些忠于信仰、为谋取人类社会福祉的志士和烈士,也不要蔑视那些在无谓地抗争面前选择了偷生的人们,因为人有选择生与死的权利,只是他要对自己选择的后果负责。而我们的社会更需要宽容和理解那些在无谓地抗争面前选择偷生的人们,因为我们已经认同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观。我们应该一切从人出发,把人作为一切理念、行为与制度的主体,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保障所有人的平等、自由和人权,提高所有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这才是我们现代法制的极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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