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肖扬
——读《肖扬“上下不讨好”的司法改革a>家》有感在笔者出版的第一本文集《携文学与法律同行》的扉页,有一幅作者与肖扬同志的合影。那是1995年在司法部举行的刑事辩护高级培训班的结业典礼上,当时的司法部长肖扬同志来到会场接见参加培训的律师a>时,与笔者的合影。肖扬部长平易近人,为了满足大家带着些许虚荣心的热情,他在那儿足足站了将近半个小时,一直面带笑容地与大家分别合影留念。
那时的司法部,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各种改革:“将律师a>交出去,让律师a>走向市场”,“把法律援助制度引进中国”,要求每个律师a>事务所和律师a>每年办一定数量的“法援”案件。尽管改革引起了一些地方司法厅、局的不满,但中国的律师a>队伍却在市场运作中得到了锻炼和发展,而律师a>个人也从收入上得到了实惠。同时,“法援”制度又使中国数以万计的贫困当事人得到了法律救济,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当时有许多法官都说,要说中国的法律制度改革,就数司法部走得最快最好。许多律师a>也都为有这样一个好的司法部长而感到自豪。
后来,肖扬部长改任了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有些法官对肖扬院长的评价却有些变调了。他们说肖扬院长只知道让他们“干活”,却没能给他们带来待遇上的“实惠”。
那么,肖扬当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之后都干了些什么工作呢?他“推出了错案追究制,希望能保证个案的质量,却使法院内部生起请示之风”;“为了解决案件久拖不决问题,他提出公正与效率并举。有人却说,法院的惟一目标就是追求公正”。
“2002年,中国法官们卸下有着专政色彩的肩章、大盖帽,换上法袍用上法槌,肖扬一心坚持要从里到外改造中国法院工作者,要让他们更像真正的法官”,但又有人“指责其为只重形式不重实质,更尖锐的质询是,为何搞那么多西方的玩意儿?”
“2007年,当有些部门在揽权揽财时,法院却大幅度下调诉讼费a>”,为的是“让有理无钱的人都能打得起官司”。但诉讼费a>的锐减却“令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运转都成问题。”
“在基层法官眼里,他们的院长太‘弱势’,有人甚至说他是‘三交’院长,‘交枪、交权、交钱’。”
“一位与肖扬同事的法官说,他所做的努力,就是为了让司法的归司法,行政的归行政,还原法院本来面目。”
1998年底,中国法院全面实行审判公开。这是肖扬上台后做的一件大事,普通公民和媒体记者由此走进了此前神秘的法院,可以在法庭聆听控辩双方的交锋。“看得见的正义”这个法制文明的常识性表达,在中国最高司法官员口中被说出的,肖扬是第一人。
然而,“民众对司法的极度不信任,让肖扬企图重还法院权威的努力显得非常尴尬。当房屋被拆得不到合理赔偿,法院又迫于政府压力无法为他们主持公道时,民众不相信法院”;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形象在坊间流传时,民众不相信法院。
肖扬作为共和国的首席**官,他显然也无法解决司法权威缺失问题,“只能保证每次遇到拦车告状的人,都停下来”。
有人说,肖扬是为中国的司法独立而奋斗,也有人说他太理想主义。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试图从资深律师a>和学者中选拨法官的做法,因最高法院无法解决更高待遇等问题,结果应者寥寥。但肖扬做成了另外一件事,即从2001年起,初任法官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为前提,中国的法官从此告别了以“政治合格为主的法官任用标准”。
2008年,70岁的肖扬将卸下院长一职,但他作为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参与和推动者,是有目共睹和功不可没的。我们希望他的继任者能在他开辟的司法制度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大胆地走下去,让我们的法院真正能像中共十七大提出的那样“独立行使审判权”,排除一切行政权力的干扰,客观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判,重新点燃我们民众心中对司法公正的信仰之火。
参考文献:
2007年12月27日《南方周末》载《肖扬:“上下不讨好”的司法改革a>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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