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theis 发表于 2009-5-26 18:44:12

“艳照门”让她陷入“网络噩梦”

  因为孤独寂寞迷上了网络聊天,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以为找到了“知己”,满心期待的一次激情浪漫约会,不料却让她掉进了网友精心设计的陷阱,睡梦中被偷拍的裸照成为她摆脱不去的“网络噩梦”,残酷的现实逼迫她在受害者与害人之间作出选择。经过反复思量,无奈的她答应网友合伙进行敲诈,三次配合后就可以恢复自由。可是,这也让她从此掉进了犯罪的深渊……


  寂寞迷上网络聊天


  向春燕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小镇姑娘,漂亮、单纯。今年30岁的她,在当地正是相夫教子的时候,然而由于丈夫迫于生计,需要长年外出打工养家,夫妻二人别说见面,就连说说心里话的机会都很少。向春燕每天除了接送儿子上下学,其余的时间都是呆在家里,这让她感觉十分的无聊和难熬,加上长期独守空闺中,使得她的生活枯燥又乏味。


  一次偶然的机会,向春燕学会了上网聊天,从此以后,向春燕就沉醉于网络聊天,虚幻的网络世界填补了她情感上的空虚,成了她生活的重要部分。向春燕隔三岔五就来到网吧与网友聊天,渐渐地,这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也是她最大的爱好,让她难以割舍。


  2007年春天的某个晚上,向春燕来到自家附近的一个网吧,像往常一样熟练地打开了自己的QQ号,以“一颗秋夜的星”在网上和网友聊天。不一会儿,一个名为“火山”的网友加入进来,主动和向春燕聊起天来。两人在聊天中,向春燕了解到,这个网名为“火山”的男子过的生活和她一样,妻子长年在广州打工,孤独寂寞的日子让“火山”非常难熬。共同的境遇、共同的语言瞬间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两人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当即互留了手机号码,并在随后的几天里频频在网上联系,聊天中双方的感情也日趋浓厚。


  很快,两人就不只是满足于网上聊天了。四天后的一个晚上,“火山”打来电话,真诚地对向春燕说:“我很相信我们俩之间的缘分,如果你愿意,我们找个机会见个面吧。”“火山”现实里的声音温柔而富有磁性,当天晚上,她便答应来到市区和“火山”见面。


  二人见面后,“火山”的幽默风趣、甜言蜜语和他那帅气的外表都让向春燕感到心动不已,当“火山”提出去买些吃的东西,然后找一个招待所开房间边吃边聊时,向春燕欣然同意。


  在某招待所开了一个房间以后,只顾着聊天的他们才发现没有买筷子,“火山”叫向春燕去旅店老板那里要两双筷子来,自己则留下来准备饭菜。于是,“火山”趁向春燕去找筷子的空隙,在她的饮料中撒下了迷药……


  掉入网友陷阱被拍裸照


  一无所知的向春燕找到筷子后,回到了房间与“火山”开心地吃饭聊天。不久,喝下饮料的向春燕开始感到头晕,对“火山”说了一声:“我困了,想睡会儿觉。”之后,便倒头睡去。


  这一觉就睡到了凌晨二点多,向春燕醒来后感觉头脑依然昏昏沉沉。这时,才发现自己身上衣服已经被脱光,“火山”人也不在房间,于是立即拨打“火山”的手机,可是电话那头却传来已经关机的信息。向春燕顿时感到十分害怕,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床上直到天亮。“火山”去哪里了?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接下来该怎么办?这些问题一直在向春燕的脑海里萦绕。


  原来,“火山”趁向春燕昏迷不醒时,与其发生了关系并将她的裸照偷拍下来,便离开了房间。找到他的朋友强子,二人一起回到自己的家中,“火山”将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强子,并将招待所房间押金单交给了他。两人经过商量,想出了一个利用向春燕来赚钱的办法。


  凌晨6时许,强子径直来到招待所,假冒成派出所联防队员敲开了房门,谎称“火山”因为赌博被警察抓起来了,因为两人是朋友,所以过来通知向春燕一下。同时,他还恐吓向春燕,“火山”与她之间的关系是说不清楚的,若被人怀疑为卖淫嫖娼,可能就要被拘留。不过,他可以帮忙,条件就是向春燕必须与其发生关系。在强子的恐吓之下,单纯的向春燕被迫从命。


  为求自由答应敲诈三次


  从招待所回家后,向春燕以为这段“网络噩梦”可以就此结束了,可是事实上这场噩梦才刚刚开始。


  大约一周后的一天深夜,清脆的手机铃声把向春燕从睡梦中吵醒,迷糊中接听了手机,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让向春燕一下子清醒过来。对方让向春燕马上上网查看她QQ里面的信息,如果不看,第二天网上将会出现她和别人发生关系的照片。向春燕听后什么都来不及想,赶紧穿好衣服来到附近的网吧,打开了QQ号,便看见一个QQ头像在闪动。她急忙点击QQ聊天对话框,自己的裸体照片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向春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时,一个网名为“小菜”的网友发来QQ信息,威胁向春燕必须在一周内支付2000元人民币,否则,这些裸体照片将会贴满城市的大街小巷。


  可是,生活本来就很拮据的向春燕实在是无钱支付。正在向春燕为此事犯愁时,消失不见的网友“火山”突然给她打来了电话,称自己与“小菜”是一伙儿的。


  知道真相后的向春燕气愤不已,却也无可奈何。“火山”表示,如果向春燕确实没有钱,不支付也可以,但是必须答应和他一起进行敲诈勒索,方法就是让向春燕在网上勾引到三个男人,配合“火山”敲诈对方。向春燕开始并不同意,“火山”见状又威胁她说,如果不配合,就让向春燕臭名远扬,家破人亡。


  经过反复思量,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和家人的安全,向春燕最终无奈地同意了“火山”开出的条件,答应合伙敲诈他人三次,然后就恢复自由,之后双方不再有任何牵涉。


  “网络噩梦”送她进入监狱


  在“火山”的百般催逼之下,一天上午,向春燕来到网吧上网,搜寻着可以敲诈的目标人物。不久,一个之前聊得不错的名叫“古人”的网友进入了向春燕的视线,向春燕随即和他攀谈了起来,双方聊得非常投机,向春燕乘机主动约其当晚见面,对方爽快地答应了。向春燕成功地钓到了第一条“鱼”。


  中午时分,向春燕打电话将情况告诉给了“火山”,随后便来到市区与“火山”见面,并到其住处拿了迷药,和“火山”一起谋划晚上的具体分工。


  当天晚上,向春燕如约而至,和网友“古人”见面后,就按照事先计划好的内容展开了行动。向春燕甜言蜜语地将“古人”骗至某招待所后,趁其不注意将迷药倒入了饮料中,毫不知情的“古人”喝完饮料不久,便沉沉地睡去。晚上12点左右,接到通知的“火山”来到招待所的房间,用带来的照相机拍下了“古人”与向春燕的裸照。第二天早晨,“火山”与强子悄悄地跟着“古人”到其单位和住处附近,确认了“古人”的身份和住址。随后,“火山”就以这些裸照相要挟,“古人”怕事情被亲戚朋友知晓,只能选择花钱消灾,支付了3500元人民币。


  之后,在“火山”的积极谋划下,他们用类似的手段又连续二次拍下他人裸照进行威胁,敲诈勒索钱财3000元。进行三次敲诈勒索以后,向春燕认为从此以后可以恢复自由,摆脱这段“网络噩梦”,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由于第三位受害者不甘被敲诈勒索,去警察局报了案,最终向春燕、“火山”等人被抓捕归案。


  近日,连云港市新浦法院审理查明此案后,作出了一审判决,向春燕、“火山”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拘役六个月,而原本想着趁火打劫、讨点便宜的强子也因犯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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