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花抱雪 发表于 2009-5-26 18:44:18

法官的“大节”与“小节

  “大节”与“小节”从来都是相互统一,互为依存的,“小节”正因为其小,因而就出现了“小节无害之说”,“小节无害”的危害很大,对法官来说更是如此,因此,作为法官,重“大节”尚需慎“小节”,否则,轻者往往造成了人民群众对法官执法公正的质疑。重者就会发展成收受贿赂,枉法裁判,走向犯罪。


  近阶段,我们在法官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系统地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司法廉洁教育读本》,其中武汉中院十三名法官犯罪经过给我们警示是深刻的。


  原武汉市中院审判员李冰冰,从1997年至200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十多万元。原诸暨市法院审判员楼泽民,利用手中的审判权,从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到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构成犯罪。当他们吃了、拿了以后法律的天平在他们身上倾斜了,最终都丧失了法官的职业道德,一步步走向犯罪,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李冰冰、楼泽民等走上犯罪道路,所迈出的第一步,都是从接受案件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吃请这“小事”开始,由于他们忽视了“吃请”这一小节的危害,以致发展到他们向往灯红酒绿,追逐金钱和享乐,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可见小节并非无害,而是大害的开始。


  而综观新中国以来人民法院中一些腐败分子的坠落轨迹有着惊人的相似,他们中很多人的犯罪经过都是从“小打小闹”开始,在接二连三的“糖衣炮弹”面前渐渐放松了警惕,放宽了对自己的廉洁自律的要求,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以致发展到收受当事人的贿赂,他们从生活细节的小事逐步放松开始,“小节”不守而导致“大节”沦陷。


  目前,仍有一些法官总是不能很好地把握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以小打小闹不成大错,多吃一点,多占一点不算什么作为借口,整天管不住小节,认为吃当事人一顿饭、抽几包烟甚至拿点小礼物不算什么,殊不知,堤坝一旦决口,如不及时堵塞就有可能产生溃堤;一旦有了第一次的行为,就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无法挽回,不仅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痛苦,而且给审判事业带来极坏的影响,给法院的工作带来极大的被动。


  祸患积于忽微,小恶终成大疾。任何事物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吉语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善不扬大善难至。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细节小事,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因此我们每一名法官要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哲理,在平时生活中时时刻刻、方方面面管住自己,做到“小节”不丧失,“大节”不偏离。以所肩负的重任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珍惜手中的审判权利,始终严于律已,真正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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