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多个城市出现“消防安全培训”骗局
新华网广州5月26日电(记者魏蒙)继深圳、广州、东莞、珠海等珠三角城市出现“消防安全培训”骗局之后,江门市近期也出现类似骗局,有的单位收到假文件后,已向骗子指定的账号汇了“培训费”。5月下旬,有份文号为“江公消(2009)49号”的文件通过传真发给了江门市的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恩平市、开平市等地数家企事业单位。这份文件写着:“江门市公安消防局决定在2009年5月22日到27日,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新的消防安全培训……未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其企业和单位一律不得年检……”“每位学员应缴纳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1080元,并要求在2009年5月22日前存入农业银行账户:6228480030725442013李金昌。”文件最后还加盖有市公安消防局的公章。
据广州、东莞、珠海、深圳等多个地方的公安消防部门介绍,不法分子主要以四种手段实行诈骗:一是冒充消防人员,以消防部门领导的名义打电话、发传真推销书籍或消防器材;二是上门免费讲授消防知识,趁人们警惕性不高之际推销消防产品;三是冒充消防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需要更换为理由,推销自己的消防器材,或以消防检查不合格为由进行高额罚款,非法牟利;四是伪造文件要求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餐饮娱乐场所等有偿进行新的消防安全培训。
近期频频出现的是第四种方式。据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培训中心负责人分析,之所以这一阶段会出现这种新型的骗钱敛财方式,是因为新的消防法实施后,需对三年后到期的消防上岗证进行重新培训换证。可能有个别心怀不轨者获取了这一情况,于是炮制了各种版本的“紧急通知”,实质上只是为了骗钱。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连广东省公安厅消防总队也接到了一份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传真。在该文件中,“广州市消防支队”要求广东省消防总队派人参加新消防法培训,逾期不参加将被停业整顿,最高罚款3万元。下级居然给上级发起红头文件来了。
5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消防总队与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均发出通知,要求防范这类骗局。广东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提醒各有关单位和市民:一、消防机构不会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二、消防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的消防培训政策,一般都是社会单位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消防培训时再交有关费用;三、消防机构执法监督人员执法时都要穿着制式警服,随身携带警官证和检查证,绝对不允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器材。
记者在珠海、中山、江门三地采访发现,骗局频发,说明真正的消防部门有关防骗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但更为关键的是,相关部门没有对此真正下决心坚决打击。尽管出现了可以改变电话号码的软件,但电信营运部门是有办法有能力进行识别真假号码的,况且骗子们还全都留下了真实的银行账号,有关司法部门为何不顺藤摸瓜狠狠打击这种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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