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构筑“民以食为天”的安全防线
在社会各界人士千呼万唤和期待之下,被寄予厚望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以食为天”。这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的法律能否给我国的食品安全环境带来较大改善?能否督促企业商家做“良心”食品?能否促使政府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能否重塑百姓对某些食品的消费信心?
法律实施在即,各地各部门采取措施严阵以待。可以看出“安全饮食、放心饮食”不仅是这部法律希望传递的信念,更是人们共同追求的永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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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记者日前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加强食品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筹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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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四方面整顿确保餐桌安全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日前在北京表示,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今后两年中,着力开展四方面的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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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八项制度”健全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日前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上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工夫,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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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权威解读--------------
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实施
重拳出击保护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打破了以往立法中对消费者保护的羞涩面纱,确立了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十倍赔偿额度,以及其他一系列保护消费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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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取消食品“免检制度”不留监管空白
为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实行免检制度是监管部门主动放弃监管职责,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暴露了这一制度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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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从生产和经营两个方面确立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法律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法律还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在企业不主动召回的情况下,政府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为此,食品安全法中还明确规定了责令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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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民事赔偿优先的法律原则
在食品企业出现问题时,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会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很多企业如果承担了行政处罚的责任,接受了刑事追究,可能其民事赔偿能力受到很大的影响,有时候也许就没有民事赔偿能力了。但食品安全法第97条明确规定,在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而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确立了民事赔偿优先的法律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保障,使公民的民事赔偿优先得到满足。 >>>详细
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在这里,对消费者很有利的一个保护是,只要生产或者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不要求人身损害后果,即可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要求获得十倍赔偿。这突破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双倍赔偿的界限,对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经营者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当然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很有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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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将承担连带责任
一边是名人、明星代言“问题食品”赚得高昂广告费,一边是广告受众受到侵害无法维权——食品安全法有望结束这种局面,按照法律规定,“问题食品”代言者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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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提高保健食品准入门槛
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崔静)“保健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不能像普通食品一样进行管理。”即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吸纳了多年来社会各界对于保健食品监管的意见,在提高保健食品的准入门槛上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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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新华社评论员:让食品安全法落到实处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这部已出台4个月的法律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开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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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关键在执行
政府有关部门应负起责任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号起实施,意味着这部已出台4个月的法律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开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新阶段。对此,《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发表评论员文章称食品安全法关键在执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最重要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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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新华视点:五大制度创新构筑食品安全“新防线”
食品安全法获高票通过
严防“三鹿事件”重演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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