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法律制度正在制定中
2009年6月1日15时,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网友“民声”问:1、《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何时能出台?2、6月1日后,卫生监督所无执法依据,质监、工商、药监无证执法怎么办?3、《食品安全法》如何才能落实到实处,有和监督机制保证?网友“俨然”问:《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可我们县级卫生监督局未接到任何通知,明天该怎么办?网友“过路人”问:食品法与食品条例和部门规章的时间差,如何弥补?法律层面如何明确规定?网友“食安客”问:食品安全法出台了,但是实施细则和办法到现在都出台不了。让基层单位如何处理?网友“大漠夕阳”问:到现在为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条例还有相关配套的规章都没出台,那么对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来说怎么监管?对老百姓来说怎么执行《食品安全法》?怎么办理相关事宜?是不是还需要等一段时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苏志]今天是6月1号,《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了,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还在制定过程中间,有的还没有出来。在座的各个部门都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立法工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已经向社会广泛地征求了意见。我们了解到,消费者提出来的方方面面意见、建议非常多,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分类处理,能够吸收的意见尽量吸收,要考虑的比较细一些。有时候立法的时间不一定能够掌控到正好在这段时间,有些需要协调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这需要时间。但是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应该说在国务院的条例出台之前,我们各个部门都在做准备,前一段时间我们和有关部门沟通了情况,了解各个部门《食品安全法》的准备情况,各个部门都有制度和管理办法,但是有些管理办法的出台还要等条例公布后再发布,和条例做好衔接。
地方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很多地方政府这段时间在调整体制,因为中央各个部门分段管理的职责明确了,地方政府也要做相应的调整。所以地方政府在做部门职能调整方案,有些文件正在报批。在实施这样一部影响国计民生的法律中,肯定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为了解决《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更好地把各项工作规范到《食品安全法》上去,国务院要求开展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整顿工作统一部署,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利用这两年时间,逐渐使各项工作规范到法律的要求上来。要真正实现《食品安全法》要求的话,我个人感觉,还要靠这两年的整顿时间。我们说两年以后我们回过头来看成效,看《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是不是都做到了,按照国务院要求,就是有力、有序、有效地利用两年时间解决中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当然,这项工作不仅仅要有力,作为每个消费者,作为社会每个公民来说都有责任携起手来,所以这部法律对公民也赋予了很多权利,包括投诉举报、依法维权、十倍赔偿等,我觉得要充分利用好这些权利。
不管是生产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首先要具备食品安全意识,不能说别人吃,我不吃,我就不管。另外我给消费者一个建议,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要靠我们大家。所以我们减少情绪性的抱怨,而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落实好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我觉得我们的问题是能够自己解决好的。30年的改革开放成果,证明了中国人的能力。所以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是有信心的,当然不光是我们几个部门有信心,而是在全国的老百姓、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努力下,改变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我们有信心。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