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bnicp 发表于 2009-6-2 20:11:46

上海探索设立“社区法官”及巡回法庭


上海探索设立“社区法官”及巡回法庭:诉讼与调解相结合就地化解矛盾
新华网上海6月1日电(记者李荣)上海率先在杨浦区探索设立“社区法官”及巡回法庭,诉讼与调解相结合,以调解为主要载体,力争从“化讼”到“少讼”,并在部分社区实现“无讼”,就近就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在1日召开的“社区法官”机制与基层社区治理论坛上,相关人士表示,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是实现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

据杨浦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杨浦是上海的老工业城区,近年来正在向“知识创新区”快速转型,不少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地反映在社区。如要及时有效地将这些矛盾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仅靠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是不够的。上海在杨浦率先探索,司法机关通过主动“跨前一步”,畅通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和配合渠道,采取“诉讼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建立起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据了解,杨浦区已探索建立了“社区法官”的机制,由法院聘用、管理一批具有法律专业背景、责任心和协调能力强的退休法官,形成“社区法官”队伍,派驻各街镇,使之成为司法机关与社区居民之间的纽带。同时,为了增强“社区法官”机制的公信力,杨浦区还构建了“社区巡回法庭”保障体系,协同“社区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组织,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此间司法部门人士及相关专家认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社区法官”为桥梁、以社区巡回法庭为法律保障的“诉调结合”新机制,是上海城市社区法制化治理的一个新探索。“社区法官”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力量相结合,尽可能通过柔性的调解方式替代法院的刚性裁判,有助于缓和矛盾、减少纷争,避免赢了官司伤了和气;也有利于将人民调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高调处矛盾的成功率,让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帮助,让大量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矛盾在未引起诉讼时就及时得到化解,从而让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用来处理疑难复杂的案件。

据统计,杨浦区民事纠纷的调解成功率逐年上升,2007年和2008年均达到85%以上,今年一季度达到89%,大批民事纠纷不再立案成讼。杨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息诉率逐步上升,去年达到90.57%,今年一季度升至91.85%,力争从“化(化解)讼”到“少讼”,并在部分社区实现“无讼”,目标是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就地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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