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WihCOI 发表于 2009-6-2 20:11:57

贵州公开招考1843名公务员 见义勇为者笔试加5分

近日,贵州省2009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部署暨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会议对贵州省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2009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情况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2009年我省(贵州)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考1843名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其中:省直机关(含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计划招考724名,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计划招考1099名。考生可在《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
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zpta.gov.cn)、《贵州信息港》(http//www.gz163.cn)上查询详细职位。省、市(州、地)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同时在网上予以公告。

2009年全省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的程序进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6月2日至8日。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2日。

此次公开招考的对象为:1、户籍在贵州省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属贵州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0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3、由省级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专业技术岗位并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9年7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可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总分加分的优惠政策。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机关选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3、至2009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4、对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服务期再加1分,最高不超过8分。5、报考省及以下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乡,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加分在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加分审查确认工作由省、市两级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送交省、市两级招考办。加分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向社会公示。

此次招考,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人员将向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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