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RGQqfC 发表于 2009-6-2 20:18:02

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凸显法律缺位

  核心提示: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身体健康,却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此类情形已非个别。而精神病医院仅凭亲属陈述的“病情”便强行收治“病人”,这种被滥用强制收治的行为如何遏制?为此,有不少专家呼吁精神卫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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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锦荣起诉医院的材料有几百页,他还向广州市卫生局和公安等单位投诉寻求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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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经过广州市脑科医院何锦荣仍然心有余悸


  富翁遭妻强送精神病院强制收治源于立法缺位STRONG>


  2008年6月26日上午,55岁的千万富翁何锦荣冒着暴雨,参加广州市市长公开接访日活动,反映自己精神正常却被广州市脑科医院作为精神病患者强制收治。两年前,他被妻子强行送入精神病医院,度过了30天的地狱般生活。出院后,他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结果却显示自己精神正常。两年来,他放下生意不做,一直为此事奔走,但均未果。


  对此,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肖水源教授呼吁,应尽快完成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对强制住院条件和批准程序进行规范。但他同时认为,如何既能使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又能防止正常人被陷害为精神障碍患者,是世界各国在精神医学临床和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难题。


  千万富翁的噩梦STRONG>


  现在,何锦荣每次路过广州市脑科医院时,心中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源于两年前的一个噩梦。


  2005年12月20日深夜,何锦荣正坐在家中悠闲地看报纸,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他打开门一看是妻子陈某。突然,两个陌生人冲进来,“他们一见我,迎面就是一拳,打得我鼻血直流。接着,他们用手卡住我的脖子,使我无法动弹。”之后,来人将他绑起来,并带到一辆白色面包车里,随即送往广州市脑科医院。


  进了医院门口,何锦荣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是被妻子送到精神病医院强行收治,绑他的是两个护工。他急忙向医生解释自己没有精神病,是妻子在泄愤报复,陷害自己。但他的解释没有得到医生认可,随后,他被送入精神病重症患者关押区,绑在铁床上,与其他精神病人关在一起。广州市脑科医院组织主治医生进行会诊,认为何锦荣可能患有偏执性精神病。


  第二天,在一位好心医生的帮助下,何锦荣通过电话向哥哥、母亲呼救。之后,他家人赶到医院,并立即报警,强烈要求放人。年过80岁的老母亲拿出公安出具的母子鉴定,甚至向医生下跪请求,但院方以需征得何锦荣的第一监护人(何锦荣妻子陈某)同意为由,拒绝放人。


  何锦荣回忆,事发当晚,他在一家酒店吃饭时,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妻子去派出所报警,经民警调解后,双方才平静下来。何锦荣独自回家后不久,就发生了这一幕。


  一夜之间,曾经在商海打拼的千万富翁成了“精神病人”,并且,在精神病院里30天的生活,让何锦荣备受煎熬。他与5个精神病人住在一间房子里,“那种感觉就像地狱,有的患者病情很严重,手脚被绑住,半夜大声唱歌、吵闹,我只能默默忍受着,还要时时提防性情暴躁的患者打人。”何锦荣回忆说。


  医生拿来药时,由于担心产生副作用,何锦荣一直拒绝服药。“一周后,新来的主治医生要强制从我嘴里灌药,我就只好同意,但都是趁机偷偷扔掉。”为躲避吃药,何想了很多办法,事先吃很多水果,服下药后呕吐掉,以此博得护士同情时,趁机将药扔掉;有时,他假装吃了,却早已将药偷偷放进口袋里。最让他受不了的是,有的护士把他当精神病人看待,洗澡的时候让他当着女护士的面脱光衣服。


  当时,何锦荣是四家化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每天都有大量财务账目和合同需要打理,公司员工只好把这些拿到病房,隔着栏杆让他签署。但到了年底,更多待续签的合同无法签署,商界的朋友开始流传“何老板得了精神病,生意做不下去了”的说法。为此,何锦荣的公司损失重大,其中两家公司倒闭。


  重庆医院诊断无精神病STRONG>


  直到2006年1月20日,何锦荣才被允许由母亲和哥哥接出院。


  近日,记者采访时,从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书上看到,医生对何的诊断为“偏执状态?”,这个问号使何锦荣纳闷不已,医院怎么能仅凭一个可能的症状,就把自己当精神病人收治呢?况且,收治当晚,两个护工一进门就绑自己,没有医生在场。


  后来,在与一位有正义感的值班医生聊天中,何锦荣得知自己进精神病院完全是妻子陈某的谎言。这位医生告诉何锦荣,“经检查,你根本没什么精神病,如果你有精神病,那我们就更有精神病了”。


  2006年1月27日,何锦荣来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诊断结果显示:“未发现有精神病性症状,人格正常”。


  何锦荣在一份广州脑科医院提供给法院的住院病历记录中看到:2005年12月21日,据其妻子介绍病史,患者20余年前开始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无故怀疑妻子有外遇,总是检查妻子的电话,路人望了妻子一眼也怀疑与妻子有关,无故骂妻子,打妻子……妻子还称,何的母亲有精神病,说明有精神病家族史。12月23日记录:医院专家最后讨论结论:诊断偏执状态。


  2006年5月31日,何锦荣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起诉广州脑科医院,要求医院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费用100万元。2007年4月9日,法院判决认为:被告在原告(何锦荣)妻子电话诉被原告殴打并在公安派出所报警,要求被告上门接诊的情况下,派医疗专用车和医护人员上门接诊,属医疗服务行为。由于部分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均需一定时间,在原告对家属有暴力行为,家属反映原告有精神病史,要求给予原告住院治疗的情况下,被告将原告留院观察治疗,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何锦荣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2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原审法院未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审查,以致案件主要事实不清,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08年6月24日,记者来到广州市脑科医院办公室要求采访有关情况,对方要求留下联系方式让律师a>给予答复,但截至发稿时止,记者仍没有接到该医院的任何回复。


  妻子为财设计陷害?STRONG>


  事发前,在外人看来,何锦荣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漂亮,儿子在英国留学。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批商人,拥有四家化工企业、三处豪宅,身家过千万元。


  何锦荣说,家里有钱后,妻子陈某开始花钱大手大脚。后来,何锦荣生意不好做了,他就限制陈的用钱,一个月只给她几千元。事发前几个月,何查看妻子的电话详单时,怀疑妻子有外遇,因此,两人经常吵架。




  从精神病医院出来后,何锦荣妻子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何锦荣则起诉陈某对其犯有虐待罪。


  何锦荣回忆起整件事中妻子的异常表现,顿时明白了几分。他说,住院后第三天,妻子陈某便带着律师a>来病房,


  要求他签署全权委托书,委托妻子处理公司的全部资产。何锦荣断然拒绝。


  住院期间,妻子还与医院签订委托书,未经第一监护人允许,不准任何人探望何。“这不是以治疗为名囚禁我吗?”何锦荣说,“她编造我精神异常和有精神病史,骗了医生,她是想把我变成‘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然后我的所有财产就属于她控制了,目的是为夺财产,这才是隐藏在背后不可告人的目的。”


  何还发现,2006年1月16日,医院口头通知陈某办理他的出院手续。随后,医院又连续出具了3份书面出院通知书,但陈某均不理睬。出院后,他回家才知道,“家中所有现金、金银项链、古董和值钱的家具等都被妻子一扫而光,公司一些财产也被妻子转移,一辆轿车和货车也被她转移走。”何锦荣说,这些粗略估计,价值约有两三百万元。


  目前,法院已经判决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和债务问题也已解决。


  2008年6月25日,《法制周报》记者联系了陈某,她坚称何锦荣确有精神病,“事发的那一年时间内表现得很厉害,经常莫名其妙打人,还把我举起来说要扔出去。”但她向记者否认自己是为了财产。而对其他问题,她以有事为由,结束了通话。


  被滥用的强制收治


  与何锦荣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深圳的邹宜均。2006年10月,26岁的她因为离婚分割财产和家庭矛盾,被母亲和姐姐送入广州白云心理医院进行强制治疗。


  在一天中午休息时间,机敏的邹宜均借别人手机向律师a>朋友黄雪涛求助。黄律师a>拿着委托书通过报警、向法院提起诉讼,诉其家人非法拘禁等,都无济于事。最后,她只好向媒体寻求帮助。


  此外,据2006年9月1日出版的《新京报》报道,重庆某女医师曾四度被丈夫送进精神病院,而司法鉴定a>表明她并无精神病。法院经调查,判定丈夫是为了“包二奶”而作出虚假的病史陈述。2007年2月,身体正常的昆明市64岁的段嘉禾,被长子送进精神病院,老人回忆,“6条大汉闯进家,将我摁在床上就是一针,我以为遭人抢劫!”


  近年来,受害人被亲属或者供职单位强制送到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事件频频发生,精神病医院仅凭亲属陈述的“病情”便收治“病人”,及有关精神病人送治、诊断、鉴定等问题引发的争议不绝于耳。


  何锦荣诉医院侵权案的代理人之一黄雪涛律师a>认为,何锦荣案反映了对精神病医院错误收治缺乏纠错机制的问题,强制住院措施被滥用,构成对公民权利的严重威胁。“强制住精神病医院侵权案中的焦点问题就是:对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否强制住院?这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医院只对委托人(家属)负责、漠视”病人“权利的做法并不合理。”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精神病人,医院也应该尊重患者本人的权利。对这两起个案的异议声音都非常强烈,不仅来自患者本人,还来自有授权的律师a>和其他近亲属,但医院只单方面听信付款人的指示,这个错误,医院负有严重责任。“


  精神卫生立法缺位STRONG>


  作为法律工作者,黄雪涛对此类冲突所蕴藏的社会危机深感担忧。在她帮助下,受害者邹宜均还撰写了4万多字的《中国精神卫生立法年度报告》,准备上书全国人大。据记者了解,她所担忧的问题,目前也引起了医学界和法学界一些权威专家的重视。


  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肖水源教授长期从事精神卫生方面的研究,他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精神卫生法,以对强制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情况进行规范。对于缺乏自知力的患者,是否住院治疗通常是由家属决定,然后由精神科医生批准。他认为,理想的方式应是,精神病院在收治病人住院前,应获得病人的知情同意;或者由患者家属提出申请,由法定专家组确定是否需要强制患者住院接受治疗。目前,可以考虑在一部分精神卫生服务和法律服务资源丰富的地区率先试点实行。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院教授杨小君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亲属在送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前,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作出宣告。只有经法院宣告公布以后,相关亲属才具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资格,才能将病人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但现实情况是,大多数疑似精神病人被直接送治,但对其中怀有不良目的的送治,现有法律并不能有效规避。专家们认为,精神病方面相关问题的争论,根本原因就在于精神卫生法的缺位。


  专家们呼吁,应尽快完成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对强制住院的条件和批准程序进行规范,这种规范对精神病院也是一种保护。“全国性精神卫生立法有利于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家属的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是我国亟待完成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


  可喜的是,据专家们透露,目前,制定全国性的精神卫生法已被列入国家卫生部重点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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