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dal245 发表于 2009-6-2 20:20:10

外来务工者离婚上升 离婚案件出现新动向 

  随着社会变革进程加快,利益调整力度加大,道德观念震荡加剧,从外部对婚姻家庭造成了较大的冲击,造成离婚率上升。2006年以来,无锡锡山法院共审理离婚案件893件,年增幅为16%。其中四个基层法庭审理859件,占总比的96.2%。数据表象反映了离婚纠纷的增长趋势和基层的绝对比例,而数据背后折射的则是当前城镇化建设大发展背景下离婚案件的新动向及由其引发的系列社会问题。锡山法院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当前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及引发原因


  一是外来务工者离婚数量显著上升,占总比的44%。随着辖区物流业、建筑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者充实到建设大军中并逐步携妻带子定居本地。由于大多务工者来自偏远困苦地区,城镇生活开拓了他们的视野,也影响到他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加上相当一部分夫妻之间缺乏必要的思想沟通和语言交流,感情日趋淡薄,容易产生婚外情,继而离婚。


  二是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矛盾突出。近年来,随着辖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家庭成员之间围绕争夺土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的矛盾开始凸现。因离婚纠纷引发的房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探视权问题频发且难处理。另外,家庭财产类型也日益复杂,夫妻财产的构成上除了住房、汽车、店面等实物外,还出现了公司股权、股票等新的财产类型。


  三是再婚者的离婚问题逐步显现。再婚者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容易形成心理重演与对照的不健康心理,在财产上往往留有“后路”,致使双方产生猜忌心理,进而影响夫妻关系的和睦。同时,再婚夫妻大都没有共同子女,因此,对对方携带子女的态度问题也往往成为婚姻再次失败的“导火索”。


  四是女性起诉的主导化和当事人的年轻化折射出未成年人成长问题亟待关注。在我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女性起诉的占总比的73%,当事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占58%。婚姻观念随着社会的变革和经济的发展在他们身上产生了“蜕变”。在婚姻的缔结上,他们往往更注重自己的“胃口”和“感觉”,只要合得来就结婚,遭遇问题便轻言离婚,缺乏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随之引发年幼孩子成长环境的构建问题和心理阴影的疏导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二、对策:


  (一)完善“三大网络”,筑牢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基础。一是完善“宣传教育网络”,抓住婚姻登记审查、影视作品监管及《婚姻法》宣讲等有力环节,弘扬婚姻新风尚,抨击不健康的家庭观念,确保教育的经常化、系统化;二是完善“社会综治网络”。将诱发离婚纠纷的家庭暴力、第三者介入等主导问题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综合治理,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三是完善“社会关爱网络”。针对离婚高危人群,采取积极人性化防范措施,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员工适当减压,创造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增进家庭的和谐因素。


  (二)强化“三个抓手”,形成功能完备、立体保护的司法格局。一是抓焦点问题审查。瞄准“财产、子女”等影响利益衡平和案件实质进展的焦点,在审理环节,做到核查详尽、处理周全,避免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又就离婚后财产、子女探视权等发生纠纷。二是抓调解资源整合。借助村委、妇女组织等各种优势调解力量,特别是邀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尊重的、在家庭成员或家族中资历威信较高的长辈亲朋参与调解,同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矛盾“缓和期”,在法定审限内充分利用时间来化解冲突,分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突出当事人的自我积极调解,为其情绪稳定、理性思考创造条件。三是抓少年司法审判。对由离婚案件引发的未成年人抚养权、探视权等纠纷,充分利用少年司法职能拓展的有利时机,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引导和成长领航,帮助他们走出父母婚姻失败的阴霾,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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