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建立司法巡查制度 加强审执权力监督
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2日派出司法巡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会见司法巡查组成员时强调,为了更好地探索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的监督机制,全面推动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各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司法巡查制度。这次派出司法巡查组,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监督的积极探索和尝试,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巡查形式,丰富巡查内容,规范巡查办法。王胜俊要求,司法巡查组要找准巡查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要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相结合。认真总结“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二要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硬任务,是第一要务,司法巡查工作必须紧密围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为这个第一要务服务。一方面要通过司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司法巡查工作推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三要与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队伍建设实际,促进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反腐倡廉、法院文化和制度建设,使人民法院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四要注意总结经验。这既是一次巡查工作,要通过巡查,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也是一次调查研究,在巡查中,通过对具体问题的解剖,研究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巡视制度,并开展了巡视工作。为了更好地探索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监督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将巡视工作调整为司法巡查工作,并调整了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重点是加强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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