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身体运毒 两名重庆籍男子被判重刑
新华网成都6月3日电(记者杨迪)两名重庆籍男子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从云南省携带毒品至成都时,被公安机关挡获。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两人公开宣判,被告人丁团结、毛东东因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丁团结、毛东东受他人指使,为获取报酬,从重庆市出发到云南省运输毒品。去年12月19日,丁团结在其肛门内藏入3个条状物、被告人毛东东在其肛门内藏入两个条状物,从云南省南端的边境县勐腊县出发,经云南省景洪市、昆明市,于去年12月21日到达四川省成都市,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被公安机关挡获。
随后,被告人丁团结自主从其体内排出3个外用避孕套、内用黑色塑料袋包装的条状物,被告人毛东东经医院手术从体内取出两个外用避孕套、内用黑色塑料袋包装的条状物。经物证鉴定所鉴定,从丁团结体内排出的白色固体共263.42克,海洛因含量为70%;从毛东东体内取出的白色固体共180.61克,海洛因含量为59%。
成都市中院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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