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jvef 发表于 2009-6-5 18:28:13

性慵懒命案背后的社会学思考

  核心提示:在中年夫妻家庭,由性慵懒引发的命案时有发生。审美疲劳期,中年夫妻的精神治疗和心理安抚值得社会关注。


  讨要性欢愉引发命案STRONG>


  2008年7月30日晚,湖南长沙近郊的望城县某镇。和所有江南地区的农村一样,早秋季节的这里依然处处翠绿,步步成景。


  王真(化名)的家就在一片翠绿环抱的风景中,远远看去,安祥而宁静。


  吃过晚饭后,王真在客厅里看了会电视,但节目并没有太多的吸引力。坐了一会,王真到浴室里洗了澡,便进了里屋的房间,躺在那里想心事。


  有一段时间没有与妻子过夫妻生活了,王真在洗澡前,向妻子提出今晚过夫妻生活的要求。


  但妻子却没有对王真的要求给予积极的回应,在王真洗完澡回房后,她仍在客厅看电视,直到晚11时许,才回到房间里。


  上床后,妻子侧身背对着王真睡下了。王真推了几次妻子,都没有效果。遭到拒绝后,王真心生怨气,强行将妻子翻了过来。


  没有太多争吵与反抗,但也没有夫妻之间的那种默契和相互融合。一次几乎没有任何质量的夫妻生活,在沉默和冷淡中草草收场。


  房事后,王真十分不满妻子敷衍了事的态度,并怒骂其“像头死猪”。这一句谩骂,激怒了原本就心情不好的妻子,她猛地向王真推了一把,想把仍压在她身上的王真推开。


  王妻的举动,进一步激怒了王真。王真突然用双手掐住妻子的脖子,同样被激怒的王妻,则顺手从枕头底下抽出平日里用来避邪的菜刀,准备砍向王真。


  王真迅速将菜刀夺下,两人扭打在一起,并从床上滚落到地板上。身体强壮的王真死死地压在其妻身上,左手拿刀,逼着其妻不停地威胁,右手则死死掐住脖子不放,几分钟后,不断挣扎的王妻气息逐渐微弱,王真却越掐越紧,直至妻子窒息死亡。


  望城警方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侦破了案件。王真面对警方的讯问,将上述过程细细地描述了一遍。


  8月上旬,望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真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中年夫妻家庭“性劫难”频发STRONG>


  因性生事的夫妻,王真不是孤例。


  2005年1月22日,吉林省九台市上河湾镇于家店村农民黄士镯与孙晓雨,在亲友的祝贺声中,喝了“结婚酒”,但其时双方还没有领到结婚证。


  在新娘孙晓雨看来,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还不能算是夫妻,她拒绝了与男友过性生活的要求。几个月下来,孙晓雨一直坚守防线,自认已是合法丈夫的黄士镯,屡次提出过性生活的要求都被拒绝。


  2005年4月5日21时许,黄士镯再次向孙晓雨提出要过夫妻生活,孙晓雨推说浑身疼而不同意。


  与王真一样,黄士镯在求欢不得的情况下,同样采取了暴力手段,结束了妻子孙晓雨的生命。


  当地媒体在事发后对这一情节进行了这样的描述:“黄士镯恼羞成怒,双手掐孙晓雨的脖子。大约十五六分钟左右,孙晓雨不动了。黄士镯把她身体放正后用被子盖上,随后就躺下睡着了”。


  黄士镯将妻子掐死后,自顾自地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便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黄士镯对警方说:“孙晓雨没有身份证,我们只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没办手续。婚后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孙晓雨不让我和她过正常夫妻性生活,我结婚花了4。7万元彩礼钱,我怕彩礼钱瞎了,就把她掐死了。”


  2005年10月2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鉴于被告人黄士镯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黄士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样的悲剧还在继续发生。STRONG>


  2008年6月23日,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的案情。和前述两个案例一样,案件起因同样是丈夫求欢时遭遇妻子拒绝,随后,丈夫将妻子残忍杀害。


  当地警方称,今年3月初,在安顺开发区务工的织金县化起镇人陈某,与妻子因一件琐事发生口角,之后两人便相互不予理睬。3月底,陈某决定4月1日到平坝某煤矿去挖煤。


  就在即将动身去挖煤的头天晚上,陈某喝了1斤白酒,当天晚上,陈某要求与妻子李某过性生活,遭到妻子拒绝,两人由此发生激烈口角。


  “陈某气愤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一刀扎在了李某右大腿内侧。正好刺中动脉血管。李某最终因流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媒体在报道中这样报道。


  事发后,陈某将妻子的尸体用袋子装好,放在板车上,并叫上不知情的儿子(15岁),准备将李某推回织金县化起镇安葬。当走到西秀区蔡官时,陈某借口要返回安顺换衣服,与儿子分手,毫不知情的陈某儿子,推着母亲的尸体走了一天一夜后,到了织金县化起镇。


  2008年6月20日上午,陈某向安顺警方交代了杀死妻子的犯罪事实。


  与前述案件有所不同的是,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农家女子夏红玉的遭遇,其受害情节更令人震撼。


  2004年12月10日下午2时许,夏红玉正在卧室休息。丈夫牟伦胜突然进房来,要求和她发生性关系,夏红玉以太累了为由,拒绝了丈夫的要求,随后,就睡着了。


  这一天,是夏红玉刚刚生下儿子的第17天。在中国农村,这一时期是妇女“坐月子”的关键时期,是绝对禁止性生活的。


  但一场灾难却在夏红玉的睡梦中,悄然逼进。“我迷迷糊糊地感到眼睛边上有丝丝凉意,一睁开眼睛,竟看到牟伦胜拿着两把螺丝刀,正对着我眼睛的两侧”,事后,夏红玉这样对记者说,她当时根本没有想到他会下毒手,便下意识地把螺丝刀拨到一边。


  现在,出现在人们眼前的夏红玉,半边脸都被这只摘掉了眼球的眼睛牵引着变了形。


  牟伦胜最后被当地法院判刑8年,但法院判给夏红玉的5万多元赔偿款,却一直没有到夏红玉的手上,“现在连换一只好一点的义眼(俗称假眼)的钱都没有”。


  专家对话


  精神抚慰或成中年夫妻的减压器STRONG>


  首倡“高贵中华,文明中国”、平等权利运动的著名学者,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日前接受了《法制周报》记者的专访。针对各地不断发生一些涉及家庭“性事”而暴发的刑事案件,进行了点评,并由此引发出关注中年夫妻性和谐,建立社区精神抚慰机构的话题。


  《法制周报》:您如何看待相互愉悦之后,进入中年时代夫妻双方的性责任?


  胡星斗(以下简称胡):夫妻双方在经历了结婚初期的相互欣赏和相互愉悦的阶段后,会产生一定的审美疲劳,双方之间可能会有一定的隔阂。性作为夫妻生活中一个重要的内容,不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是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的。不过,作为具体的夫妻生活而言,还是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同时也要考虑责任。




  《法制周报》:以王真的案例而言,您如何看待王真妻子在这一事件中的责任?


  胡:夫妻生活要讲究和谐。如果强迫,虽然不能说是违法,但也是不恰当的。作为妻子有一定的义务,在这一具体案件中,也有一定的过失责任,但不足以以此为由结束她的生命。这就是一个关于义务责任与自由意志平衡的问题。一方面,既要尊重另一方的自由意志,同时也要求夫妻双方充分履行义务责任。


  《法制周报》:王真的案件以及夏红玉等受害女性的遭遇,显然是比较极端的案例,但在这些极端现象的背后,中年夫妻性事不和谐的问题却是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这一点,有关部门应从哪些方面来做工作?


  胡:长期以来,我们的主流语境,缺少对夫妻家庭和谐方面的关注,常常将其看作是家庭隐私,是个人的事情。在具体社会环境中,性心理、性健康方面的咨询非常少,这一点与发达国家的做法相距很远。我们对物质产品的关注度高一些,而缺乏对精神产品的关注,两者之间完全失衡。今后,有关部门应着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法制周报》:有人提议,应从法律层面,来规范家庭成员之间的义务与权利,其中也包括夫妻之间的性责任与性义务。您对此如何看?


  胡: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以法律的手段来介入。法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正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夫妻之间发生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层面的问题,只能依靠心理辅导、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形式来进行。建议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多做家庭和谐的工作,为中年夫妻提供精神治疗和心理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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