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就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车工作征求意见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工作。今年以来,公安部交管局就推动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及时向中国残联有关部门作了反馈。什么样的汽车适合残疾人驾驶,安装的辅助装置怎样才更安全,怎样才能帮助残疾人更好地掌握安全驾车技能?公安部交管局目前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生产和改装、辅助装置生产与检测、驾驶人身体残疾评估、驾驶技能培训等工作。
公安部交管局还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考试办法,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指导各地落实无障碍通道建设,设立残疾人优先服务窗口,为残疾人办理牌证等业务提供更大的便利。
目前,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我国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车辆,驾驶车辆的范围包括小型载货汽车在内的所有小型自动挡汽车。2008年3月1日起,《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实施。此后,公安部和中国残联专门就推动此项工作进行商谈,积极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出台创造条件。
今年以来,公安部交管局会同中国残联有关部门收集和整理了美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关于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以便充分借鉴先进做法,大力推动我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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