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3 发表于 2009-6-8 21:05:02

黑龙江庆安治安大队长因个人情感矛盾杀害一女子

(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洪庆因个人情感矛盾涉嫌于6月4日凌晨在家中将被害人姜某(女)杀死,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6月4日庆安县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庆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洪庆因个人情感矛盾涉嫌于6月4日凌晨在家中将被害人姜某(女)杀死。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在第一时间发出指令,责成绥化市公安局立即控制带伤的犯罪嫌疑人李洪庆,防止脱逃和自杀事件发生,并保护好犯罪现场;指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刑事技术处人员火速赶赴现场,配合绥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察、勘查现场;立即通报市、县检察院,并由省公安厅纪检督察部门派员监督侦察过程。要求无论涉及到谁,都必须根据犯罪事实,严肃、公正、依法惩处,绝不允许有偏袒行为发生。

目前,该案已由绥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刘金莉 王冰玉于哲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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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晨报:该案发生后,李洪庆企图开车自杀,撞在一棵大树上,自杀未成功,又返回家服毒药,后经庆安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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