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TheBrd 发表于 2009-6-8 21:14:58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亟待提升

  提升行政机关长官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关系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行政机关形象的建立。行政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执法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形象,是推动整个社会法律意识养成的一重大问题。建设法治政府,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是关键。笔者通过近年参加法院审判26件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的回味,对26个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的分析,以及对26件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行政机关出庭参加诉讼人员的陈述抗辩词记录的翻阅和分析,认为急速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为建立法治政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一、现状


  1、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规范行政机关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所从事执法专业的法律知识理解甚浅,了解不全。从参加26件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案件的陈述,答辩、辩论看,有25名工作人员对作出行政行为的权力边界在哪里,权力从哪里来知道甚少。主要缺乏对宪法和宪法性的法律知识学习,缺乏规制行政行为的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方面的知识。


  2、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15件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出行政行为中,把所执行的法律当做纯工具使用,没有把法律倡导人们追求美好的生活部分表现出来。对当事人的申辩陈述置若罔闻,缺乏对法律的忠诚,对行政相对人的关怀,对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的关注。表现为滥用职权和超越职权的现象有点惹人注目。


  3、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缺乏运用法律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律思维是一种权衡利弊、瞻前顾后、照顾其他的思维方法的方法。作出行政行为既要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也要考虑其他相关人员的利害得失,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26件行政诉讼案件,缺乏的是利弊的权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何同步行进。特别是羁束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大展拳脚,与行政合理、正当原则相悖离。


  4、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据行政法律文书时拉大旗,作虎皮。在一些征收养路费等案件中,一些执法人员向车主或被征收对象发出催缴费用通知书结尾却这样落笔: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刹那间,法律就在行政执法中贬值和失哑,人民法院权威就在行政执法中受到损毁。


  二、对策


  综上所述,急速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已迫在眉睫,法治政府能否建立,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提提升悠戚相关,为此提出对策如下:


  1、行政机关应制定详细的学习法律规划,建立学习性的行政执法机关,夯实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知识基础,学精从事执法行业的专业性法律知识与规定。明确行政执法权力从法律规定中来,实施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和超越职权。


  2、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心帮助。不仅要学会用法律解决出现的问题,而且要善于用法律倡导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明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信仰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信仰,对法律的忠诚就是对党和人们的忠诚。


  3、加强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思维能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思维来研究情况、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既要考虑解决眼前问题,又不能因执法给将来埋下隐患;既要考虑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又要顾及所支付的行政成本;越是情况紧急,越是问题突出,就越要运用法律思维、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是一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备较高能力的标志,也是一个良好法治政府欲之孵出之曙光。


  (作者单位:四川省长宁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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