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qhhmjj 发表于 2009-6-11 19:42:20

中央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 相应作出新的部署

经济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与长期问题相互叠加,国内外不稳定因素相互交织,是当前需应对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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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华社记者 樊如钧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不久前在京召开。此前,人们注意到,胡锦涛总书记于今年2月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综治委的工作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一系列举措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近期中央在总结近几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当前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并相应作出新的部署。

社会治安综治体系在完善
来自高层的信息显示,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为着力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持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确保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确保了抗击特大自然灾害斗争的重大胜利,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本刊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多个方面不断完善: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度明显加大。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明显增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出现了很多新特点,成因越来越复杂,调处难度越来越大,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各自为政的局面已经力所难及。只有把三者结合起来,协调联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工作的作用。
近几年来,许多地区和部门坚持主动抓、抓源头,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创新发展了新时期的“
枫桥经验
”,总结推广了“大调解”工作做法,基本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认为,许多乡镇、街道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对矛盾纠纷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调处,有利于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据统计,2005至2008年,全国共排查矛盾纠纷1691万起,成功调处1598万起,调处率达到94.5%,预防、减少了一大批“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打击整治行动,完善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刑事发案总体平稳,严重暴力犯罪和可防性案件有所下降。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5至2008年,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

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明显改进。按照中央的要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点已经从单纯的管理,转向从优化服务入手加强社会管理,各地区和各部门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的服务、救助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兴媒体的管理。

多次政法综治高层会议均明确强调了对“社会人”管理的新要求:以改善服务为重点。有关专家指出,要管理好“社会人”,首先要服务好“社会人”,从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向服务型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近几年,基层政法综治单位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进一步健全,人、财、物的投入也明显加大,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深刻认识内外形势的严峻复杂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我国社会大局继续保持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当今世界仍不太平,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这些都对我国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下岗职工、失业农民工有所增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有所增大,劳资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新矛盾不断产生,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老问题有所凸显,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一些地方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增多,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上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时有发生,社会治安出现不少新情况。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盼更平安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

为此,中央指出,社会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逐步确立起来的重要方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部署
根据中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正在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完善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下一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在具体落实层面,其一,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当前,要求紧紧抓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

其二,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对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讲究执法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

其三,继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
其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还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网络优势,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经过多年努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当前的重点任务在于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

在发挥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优势上,要求努力形成人人共创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下一阶段,将以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最大程度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大程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平安创建活动的实际成效。同时,将总结推广奥运安保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模式。

陈冀平在谈到总结推广平安奥运经验时指出,要大力推广平安建设志愿者这一群防群治新形式,明确其职责任务和权利义务,加强组织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行为规范、管理有序、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努力探索建立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长效工作机制。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周永康: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盼更平安的社会环境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李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亲切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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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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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为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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