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行贿犯罪“黑名单” 预防重大工程腐败
新华网杭州6月11日电(裘立华、翁璟)宁波市北仑区一家开发投资公司近日请求区检察院帮助查询参与投标的21家建设工程公司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发现浙江某建筑公司因单位行贿罪曾被处罚,于是这家建筑公司成为浙江省检察机关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以来又一家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据了解,2005年底浙江省检察院建成了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等五大行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的行贿犯罪记录,并于2006年正式对外受理查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永星介绍,因为行贿罪和受贿罪在法律规定上的不对等,在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前行贿罪的犯罪成本比较低,一些行贿人在受到处罚以后仍不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引发出更多的贿赂犯罪案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建立,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贿赂犯罪。
据悉,浙江省检察机关还将《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记录及公示办法》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运用于浙江省目前正在实施的“三个千亿”工程,即千亿基础网络工程、千亿惠民安康工程、千亿产业提升工程的预防中,明确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
据了解,2006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已经录入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五大行业的449条行贿犯罪案件资料,可供对外查询,受理工程建设主管机关、业主单位以及个人查询5956批次,涉及被查询单位4.012万家,被查询个人4.2513万人。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并被处置的单位93家、个人57名。在被处置的单位和个人中,有的被相关主管单位直接取消了工程招投标入围资格、有的则在管理及业绩栏目上给予适当降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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