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宅基地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宅基地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2006年审理17件,2007年审理19件,今年前三季度审理23件。由于此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有的纠纷甚至长达几十年,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导致矛盾的升级,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威胁。一、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是农民传统的“寸土必争”心理。数千年农耕社会对土地的依恋深深地积淀在农民的意识深处,他们把宅基地看成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家庭利益紧密挂钩,一旦发现自家宅基地被他人侵占,便“奋起抗争”。
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在城镇大规模的开发过程中需要拆迁部分农村的住房和征用土地,政府会对拆迁户建造安置房,对失地农民给予土地补偿款,这使得原本价值不大的农村土地身价倍增。面对诱人的“蛋糕”,以前的一些不太明显的纠纷浮出水面,而另一些人对他人的宅基地动起歪脑筋引发纠纷。
三是村镇土地管理的缺位。部分村庄民居建设规划混乱,有的村庄虽有规划却流于形式,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少部分村镇干部缺乏责任意识,对因乱占、多占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或推或拖,以致形成诉讼。
四是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近年来,随着城乡群众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不少人已经从温饱时代进入享受时代,对住宅的要求从遮风挡雨发展为住的舒适、宽敞,纷纷建新房盖洋楼,以往双方不太明显的界址碰撞日益显现出来。
二、解决对策
一是强化村镇两级的土地监管职能。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要严格宅基地的审批并对已审批的宅基地方位、面积作详细标注,做到审批一个、备案一个,监管一个;村委会要完善村庄规划,加强对新建房屋的监管,对于在建房过程中出现在未批先占、乱占、多占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是加大对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力度。发挥村人民调解员、组 户调解员的作用,主动靠前,把宅基地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过程中,邀请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参与调解能;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参与调解,引导当事人为建立和谐相处的邻里关系而相互体谅。
三是法官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对于当事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界限不明确等情形,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法律规定,维护合法利益。对于征地拆迁过程引发的纠纷,应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产价值评估。
四是培育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土管、司法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进村,宣传国家关于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农民发生相关纠纷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文明新事,不遗余力地弘扬、培育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群众争做学法、守法、崇尚文明、追求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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