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 发表于 2009-6-14 22:41:29

燃油税中一块钱的账为何算了14年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发布。按照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之后的12月6日,三部门联合发出了“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答记者问”,称通过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而逐步有序地取消我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12月6日《中国青年报》)

  从此前只打雷不下雨到这次燃油税方案的突然出台,虽然方案内容饱受争议,但多少还是让公众兴奋了一阵。不过,从这次公布的这个意见稿来看,其有多大意义呢?是交由公众讨论好,还是不讨论好?怎么讨论呢?从目前来看,还真说不清楚。

  比如意见稿说,“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这六项收费是不是等于消费者每升汽油加0.8元?而实际上,从公布的内容来看,这0.8元等于“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那么,这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能否把这六项收费和每升油加0.8元这笔如何计算出来的账公布一下?这笔账是站在谁的角度算的?是国家这次少收了,让利于消费者,还是国家这次多收了,要继续进行公路建设?如果有关部门不讲清楚这个账,笼统地加上0.8元,是收税好于继续收费,还是继续收费好于如此收税,消费者还真一时搞不明白。

  以往的费是一年一收,改革后,现在的税是一次一收。在没有实施方案之前,消费者无法算账,政府也没有历史统计数据,没有公开这样费变成税的预期效益。对这一笔公众都犯糊涂的账,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作进一步的说明?而从三部门联合发出的“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答记者问”来看,这一点并未涉及。

  当然,税收按照收税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会有固定税额。但这次燃油费改税,既然以“为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资金”为理由进行变革,那还不是仅仅简单地算账,说是每升加了0.8元就能够说得过去的,还要考虑环保,考虑作为大宗商品主角的石油在国际市场价格的上窜下跳。

  实际上,这一块钱的账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却被算了14年。第一,不能说明价格机制,不能说明石油涨到150美元时,消费者会减少消费;也不能说明跌到40美元了,消费者就增加消费;第二,不能说明0.8元和环保的关系。因为在燃油价格里面,这个0.8元不起作用,尤其在价格敏感时期对消费者心理不起作用,因为简单地加0.8元没有任何随着石油价格波动递增和递减的作用,消费者用不着过多地计算。

  当然,简单地质疑这个征求意见稿也并不可取。无论如何,这个稿子熬了14年才出台,是有其难度的,如果不难早就会出台了。说实话,我们国家轻消费重积累的习惯自古已然,说是把一个费改为税的难度比天大,那是不过分的。

  不管争议如何,笔者以为,但愿先这么过渡一下看看,也许实施一段时间了,才知道0.8元的意义和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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