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ken 发表于 2009-6-14 22:41:49

义盗云建廷及幸福的小偷们

  农历腊月二十六那天,云建廷从镇医院看望得了癌症的哥哥回来,想到快过年了,自己手里没有分文,家中的老婆孩子嗷嗷待哺,怎么办呢?这时他遇到了朋友汪风,汪风和云建廷一个村子,是多年的扒窃老手。这次出来是想趁腊月的集市人多,顺手“做点活儿”。看见云建廷,他想让云建廷给他当托儿,打个掩护,云建廷也没拒绝。汪风朝北面的桥上呶一下嘴,那边来了一个推自行车的中年男子,云建廷会意,两个人一同迎上去,神不知鬼不觉地那人身上鼓鼓的一包东西就跑到了汪风的怀中。


  两人躲到一个麦秸垛后面,打开一看,居然全是百元大钞,一数竟有七千元,这可大出两人的意外。要知道这可是个偏僻的乡村集镇,在腊月二十六出来赶集的大多是办年货的人,谁拿这么多钱干什么?他们原以为那包鼓鼓的东西要么是一包香烟,要么是几十元或几百元零碎现钞了不起了,怎么也没料到竟有七千元。


  “这活儿做大了”。二人商量,这钱不能要,太烫手。原来这云寨村的人都有些小偷小摸的习惯,但最多也就是到邻村偷个鸡、摸个狗什么的,赶集偷钱最多也就百儿八十的,上百元的机会都很少。他们也研习过法律,当时只要不超过500元,派出所一般是不问的,就是万一被抓到,也顶多训斥一顿就放了。可这次可不一样,七千元是要坐大牢的。


  “这钱得给人家送回去”,云建廷说,大过年的,人家一下子丢了七千块钱,还不是要命的事吗?


  “要送你送”,汪风说:“再说咱上哪儿去找那个人呢?”


  “找云书记去,让他在喇叭上招呼一下,看看谁丢了钱,就说是咱拾的”。云建廷说。


  “那好吧”。原打算分钱的汪风把钱交给了云建廷,自己一溜烟地跑了。


  云建廷找到村支书,说明了情况,云书记便打开村广播室的扩音器,在喇叭里如此这般地说了几遍。


  过了半个多小时,失主果然找来了。听云书记介绍了云建廷拾金不昧的情况之后,失主十分感激,坚决要拿出五百元钱感谢云建廷。云建廷这会儿似乎也被自己的善举感动了,他在明知自己家中已揭不开锅的情况下,居然坚辞不受。


  谁知,刚刚送走失主,派出所的警察就来了,因为失主丢钱之后已向派出所报案,警察听到这边有人拾到钱的广播之后,也循声赶到,于是云建廷被关进了看守所。


  这应该是十年前的事了,我接受一个朋友的委托,为因盗窃而入狱的云建廷辩护。通过会见被告和阅卷,我得知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从案卷的材料上看,公诉机关对云建廷自首行为是认可的(汪风在逃),而失主在得知真相之后也在笔录中表示不愿意再追究云建廷的任何责任。可这毕竟是公诉案件,当时盗窃七千元是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我记得当时的主要辩护意见是,云建廷主观上没有盗窃七千元的故意。因为从当时的情况上看,他与汪风也仅仅是想偷几十元或几百元过年,没想到失主会带了七千元巨款,否则他就不会主动去自首了。而自首的本身说明云建廷犯罪的主观恶意不大,建议判处缓刑。


  然而,当时的刑法尺度还是十分严格的,最后法院还是判处云建廷有期徒刑四年。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我在想:如果云建廷当时不去自首呢?公安机关能破掉这个案子吗?受害人还能拿回自己的钱吗?吃了这个“亏”的云建廷,出狱之后若是再“犯事”,他还会这样“傻乎乎”地去自首吗?


  近几年来,我一直想去回访云建廷,只是苦于执业地几经变更,云建廷的刑事辩护卷宗我一直没能找到,忘记了他的具体住址。


  昨天,我的工作室被盗,小偷是晚上十一点钟左右掰断防盗窗钻进办公室的。办公室主任的几百块钱被盗了,打字员的一条项链没有了。有一个邻居说她看到了那个小偷,他穿着蓝色带白条的运动服,脚穿白色运动鞋,约有四十多岁,身材偏瘦。他是从掰断了防盗栏杆的窗口钻进室内,又打开日光灯,从容地在办公室搜查钱财的。我问她你为什么不喊人?她说,我一个乡下妇道人家,来给人家看门的,如果喊了,那小偷过来捅我一刀怎么办?有人问她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她说她根本就没有电话,这倒也是实情。


  那就报案吧。经过三次催促,派出所的警察来了,他们简单地问了一下情况之后,说损失不到一万元钱,不一定有时间查。我从地上找到一个烟头,那一定是昨天那个小偷进来时抽的烟,问警察要不要作为物证收集起来,警察说不用。我问要不要搞个现场勘验笔录或作个报案记录,警察说不用,然后就走了。我知道这个案子从此也就结束了,除非有一天那个小偷干了“大事”,不小心栽了进去,或良心发现象云建廷那样去自首,否则,这个案件也就石沉大海了。


  我问工作室主任为什么要把现金和存折(小偷没拿存折)放在办公室里?工作室主任说他家里被盗过两次了,派出所都没破过案,怕放在家里不安全,寻思这办公室有防盗窗,小偷可能进不来。我问打字员为什么要把项链放到办公室?她说她家也被盗过两次了,平时家里什么贵重物品都不放的。我说从现在起,谁也不许把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了,这办公室也不保险。这时一个客户过来说,他们的那个小区,半年丢了几百辆自行车,几乎没有一家没被盗过,从来也没听说派出所破过案,最好的办法是到银行问一问有没有象大城市里那样有保险箱出租。


  对这个小偷,我是十分气愤的,因为他把我工作室的防盗窗给弄烂了,害得我不得不找人再焊上两根栏杆,补的很难看。不过气愤之余,我还是感谢他的,毕竟他在撬了几个抽屉之后,发现没有什么钱财,也就收手了,然后十分悠闲地抽了一棵烟,大开着日光灯,从被他掰烂的防盗窗口又原路钻了出去,办公室的几台电脑他都没动,总觉来说还算比较文明的。


  不知现在是小偷多了,还是警察真的没时间管了,从报纸上看到的小偷不仅大胆并且知道享受了,有小偷在主人家偷了东西之后居然又在主人家喝醉了酒;有的小偷有滋有味地偷看主人家的黄色光碟;还有的小偷干脆就光天化日之下请开锁匠打开主人家的门,找搬家公司把主人家洗劫一空;更有离奇的是,有的小偷居然拿着偷来的房产证把主人的房子都卖了。面对如此猖狂的小偷,不具有法律武器的我们除了退让,还能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云建廷现在有没有重操旧业,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为自己的自首而“后悔一辈子”。我只觉得现在在中国不仅仅做官很幸福,并且做小偷也很幸福,牛群和冯巩相声中的《小偷公司》肯定还有多个现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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