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掌车王”能否取得驾驶证
焦点:“无臂车王”能否通过考试并获取驾驶证?相关法律空白能否得到填补?在“无臂车王”何跃林状告交警一案的庭审现场,双方就此展开了激辩。STRONG>
2009年1月12日,古城丽江。
有“无臂车王”之称的何跃林端坐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的原告席上,与他坐在一起的,还有他的代理律师a>李志元。
http://www.dffy.com/upfile/20090117193522-0.jpg
(正在法庭上申述的何跃林。)
在此之前,何跃林是一个没有驾驶执照的非法司机,一直无证驾驶。为了改变这种尴尬身份,何跃林将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告上法庭,其诉讼要求是:准许其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考试、并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何跃林是国内首起因身体残疾被拒绝参加驾驶员培训并颁发驾驶证而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的案例,此次庭审吸引了众多媒体关注。而就该案所揭示出的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法律问题,远比一场庭审本身要复杂得多。
没有双手掌的学车人STRONG>
从9岁那年起,何跃林就没有了作为驾驶员最基本条件的一双手。何跃林出生于1961年,丽江玉龙县巨甸镇老寿村是他的出生地。9岁那年,在一次与同伴玩耍的过程中,失去了双手。
当时,何跃林和同村的5个小男孩一起,捡到了一枚废弃的炸弹,在他们好奇地琢磨着这个奇怪的东西时,“砰”地一声巨响,何跃林被当场炸晕,双手手掌在这次爆炸中消失了。
40多天后,何跃林的伤口渐渐愈合,但没了双手的何跃林却坚持要继续读书,直到念完高中。没有人会将何跃林残缺的肢体与驾驶员联系起来。但偶然的一次,却让奇迹发生了。
一天,一个在丽江运输总站开大货车的同学a>,开着一辆解放大卡带着何跃林四处兜了一圈。何跃林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偷偷地记下了从起步到换挡的一系列动作。
同学a>看出了何跃林的心思,随即把车开到丽江老机场附近的一片空地上,然后把方向盘交给他,让他试试。何跃林激动地坐进驾驶室,用两只“手”紧紧地“握”住方向盘,凭着自学的开手扶拖拉机的经验,启动、转弯等一系列的动作他都操作得非常熟练。
一开始,为了减少操作难度,同学a>并不让何跃林换挡,怕他把握不住方向,但操作熟练以后,他竟然自己俯下身去,用右臂去推挡位,从一挡到二挡,竟然一次就成功了。于是,他试着加挡,二挡,三挡,都成功了!
20年非法驾车史STRONG>
在同学a>的热心帮助下,何跃林终于完整地掌握了驾车技能。
身体残疾的人要想自谋生计,掌握一门独特的技术很关键。何跃林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自从跟同学a>学车后,他就将开车跑运输赚钱当作自己今后的目标,并开始付诸实施。
跟着同学a>学了几个月后,何跃林开始“单飞”。一开始,他只是开着空车在路上跑,到后来,他已经能够拉着满满一车木料在地形复杂的林区行驶了。
有了这个基本的技能和经验后,何跃林贷款买了一辆东风牌大货车,准备到大山林区帮人运木材。面对眼前的这个无臂驾车人,林场老板都不放心把货交给他。何跃林便当众表演自己的驾驶技术,后来,终于有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木材交给他运输。
从那以后,在大山深处运输木材的车队中,总有何跃林驾驶的那辆大货车在奔波。由于他非常谨慎,从未出过交通事故,何跃林的生意越来越好,赚的钱也越来越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何跃林的驾驶技术越来越熟练。他开始跑长途,自己贩运木材。他先后到丽江、大理、昆明,再后来又去了省外,至今足迹已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 这20年来,何跃林已经开坏了4辆车,行程累计数十万公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a>》明确规定,无证驾驶是被严格禁止的,但何跃林却凭着一身过硬的驾驶技术,非法行车达20多年,没有出过一次事故。
为了改变无证的尴尬局面,20年来,何跃林多次向交警部门申请参加驾驭员培训学习,要求申领驾驶证,但一直未果,直至此次将交警告上法庭。
庭审激辩未果STRONG>
12日上午,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处长董宏、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赵绍康,代表丽江交警发表辩论观点。
董宏说,何跃林于2006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支队车辆管理所提交了《关于请求对申请人进行严格考试后颁发驾驶证的申请书》,支队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回复。支队认为,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身体条件应当符合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他认为,何跃林双手手掌缺失,其身体条件显然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条件。支队在这件事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适用法律法规a>正确,并无过错和不当之处。请求法院驳回何跃林的诉讼请求。
丽江市交警支队委托代理人表示,虽然交警支队也知道何跃林的车技很好,但是作为行政机关只能依法办事,对于何跃林的遭遇他们深感同情,并被他的执著精神所感动。董宏说,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a>实施条例》对于申领驾驶证的一些条件限制是必要的,这也是对司机本人及其他行人的生命负责。
针对董宏的答辩意见,何跃林的委托代理律师a>李志元称,丽江交警支队不予受理原告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考试,不予颁发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源于公安部91号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但该规定对一部分残疾人不公平,甚至剥夺了一部分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权利,违背了《宪法》、《残疾人保障法》赋予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故被告不予受理原告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考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李志元说,事实上,能否颁发驾驶证或申领驾驶证,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架构下,评定的标准只能是是否具备驾驶技能,能否完成规定的考试科目。因而不论肢体健全的人或者残疾人,只要具备驾驶技能,并通过法定考试,都应该颁发驾驶证。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对此案当庭宣判。
填补法律空白仍有悬念STRONG>
为了能早日拥有一本驾驶证,早在1989年,何跃林便找到了省残联群工处。群工处领导当即写了一封信让他交给车管所,而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看了介绍信后,只说了一句“这根本不可能”。何跃林急了:“你们让我考一考,哪怕比正常人要求更严格也行。”然而,由于有前述明确规定,谁也不敢违规为他开这个先河。
无奈之下,何跃林到上海申报世界基尼斯纪录。据资料显示,他已具备“第一、唯一、超乎寻常的技艺”三项要求,但却因“没有专职人员对残疾人驾驶汽车做技能考核”而使此事搁浅。后来到了2002年,何跃林参加了中国电视吉尼斯大赛,以“无手驾驶奇人”项目,创造了无手驾驶多种类型车辆、无手驾驶8吨大货车穿行崎岖山路30公里的纪录,并最终获得了中国电视吉尼斯证书。
2004年1月中旬,何跃林为了证明自己良好的车技,向昆明东川泥石流汽车穿越场地拉力赛组委会提出了参赛申请。这立即引起了争议,按参赛规定,车手必须拥有交警部门颁发的驾照和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比赛执照,而这两张证书何跃林都没有。于是,他一直不断地向有关部门重复着同样一句话:“我在林区跑运输20年,开车一点问题都没有。” 在昆明媒体的热心帮助下,何跃林最终如愿,获得了本次活动的表演奖。
此后,何跃林又相继参加了2005年中国昆明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2005两岸三地残疾人驾车神州行活动、2006年湖北省首届汽车越野挑战赛、2006年穿越景谷雨林之旅越野赛等活动,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何跃林说:周边的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澳门等地都容许有能力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而我国在这方面一直是空白,国家禁止残疾人开车,是对司机及他人的安全负责,但不能搞“一刀切”。根据安全需要,可以对残疾人采取特殊的考试规程,条件也可以再苛刻一些。现在的问题是,没法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施惠于残疾人,因为“我们连考试的机会都没有”。
何跃林能通过考试并获取驾驶证吗?由于此案未宣判,各方都在急切等待这个问题的答案。
STRONG>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必须达到下列要求:(一)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驾驶证的,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申请其他车型驾驶证的,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二)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7或对数视力表4。9(允许矫正);(三)无赤绿色盲;(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五)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同时,公安部出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上肢应当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因此,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a>的规定来看,何跃林是不符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的。
本案何跃林诉交警队不予颁发驾驶证案,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许可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进行,因此交警部门并无违法情形。但是,该案原告的诉求有其合理性,因为颁发驾驶证的最终的评判标准是申请人的驾驶技术,而其他限制只是辅助性的,是为了保证驾驶技术而设置的。因此,本律师a>认为,可以通过大众的呼吁,引起相关立法部门的重视,改进不完善不合理的法律法规a>,促进社会的进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