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民的法院越来越不为普通民众所喜欢?(二)
宣传与民众感觉完全不符STRONG>如果我们经常看法制类刊物,你会发现其中之一有许多高大全的法官形象。
你当然不如说这些新闻都是有偿新闻,
正如你不能说这些宣传都是假的一样。
但民众对法官的形象,一直无法予以应有的尊重。
我想,或多或少与这种假大空的宣传有关。
正巧,2009年1月20日检察日报8版面有个稿件,尽管是类似小说体的自夸式文章,但仍可拿来一驳。
就我看来,法官也是人,当然与我们普通人无异,只是懂点法律、日常以司法为业而已。
对一般人来言,
不收礼物给人办事的人,这是最好的人;
收礼物给人办事的人,这是较好的人;
既不收礼物也不给人办事的人,这是算好的人;
收礼物也不给人办事的人,这是最坏的人。
所以,相信普通民众对法官的吃喝玩乐基本上是能够接受和容忍的,因为民众有个心理预期和调节能力。
但对既当婊子却偏偏又立牌坊的人,我们民众肯定不答应,不喜欢。
继续说这篇文章。
这个女子的老公硕士毕业,在法院(应当是中级法院,因为从介绍看标的额较大,且当事人送礼数额多达2万元,亦是一证)从事执行工作达六年。
“他的品行一如六年前离开校园时那般冰清玉洁”,你如果相信,打死我也不信。
看这几个事例。
有当事人送礼2万元,这位法官老公告诉当事人:“你给的钱太少了!确实,和我每个月的阳光工资相比,这笔钱不少,但是,和我的前途、人格比起来,这笔钱太少了!”他继续半开玩笑地对当事人说,如果他保持清廉,那么到退休时,可以得到几十万元的正当收入;而且清廉可以让他在法官的岗位上,不仅能获得学术进步,还能保持独立人格。“而这是金钱无法买到的。你说,你的钱是不是太少了啊?”法官老公反问当事人。
看到这里,我都想笑。
这肯定是书房里的人想出来的。
1994年我大学毕业实习。
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跟着一位程姓老法官。
有一次去工地现场堪验。
中午,对方薄酒相待(真的是比较简单的酒席,4人用餐,想来结帐也就200元。)
当时在校园的我,根本没吃下去。
“法官与当事人接触,这样能确保公正吗?这样的案件还能公正审理吗?”
饭后,我按捺不住,向我的实习老师,这位老法官提出了质疑。
老法官笑笑,说,我已经按外出补助标准给了他们8元钱/人,你的我也给出了。
今天,我一直为这事而脸红。
为我当年的纯情而羞愧。
我当法官时,一般不出去吃饭。这倒不是我的清廉,而是因为:
法官吃当事人的饭那是给当事人面子。
不信?
你去给我请个法官出来,我请他和你吃饭!
我们的学校光教学生一些“纯洁版”法律,正如我们在学校认为婚姻的对象一定要守身如玉、清纯如处子,结果你到社会上,你会发现,处女不是没有,可能要到小学甚至于幼儿园里找!
这些害人的法学院!
当法官收入低应是不争的事实,不管你承认与否。
我在老家工作时,经常有这种感受。
一个月1000元人民币。而朋友、同学a>以及老家的人都以为你是法官,肯定能让人买单,你出于面子都不能不请客。
可是,你的钱怎么够糊口?
如果没有其他收入,你肯定难以应付。
或许,这也是这位“当法官六年,仍像在校园时一样冰清玉洁”的法官最终跳槽到公司的原因之一吧?
当然,还有可能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官场效应所致。
继续往下看,
时间长了,很多当事人都知道了“张法官”依法办案的习惯,一般没事不找他,可是逢年过节的手机短信还是忍不住要发。
这就奇怪了,当事人是怎么样知道这位张法官的手机号码的?
众所周知,法官的手机是机密。
网上有蔺存宝律师a>建议:“法院应该给每个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手机,并大胆的向公众尤其是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公布这个手机号码,就象公布固定电话号码一样,这就既免我等律师a>视法院手机为猛虎的顾虑,又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免了接听者担心电话费无人负担的心惊胆战,岂不是很好。”
这个观点有其道理,但更多的是屁股决定脑袋的律师a>立场所致。
我的师弟余朝阳法官认为:其实许多法官不愿公开手机,担心遭受“合理怀疑”啊。去年有一个案件,就有一方当事人投诉书记员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官的电话号码。
对我来说基本上同意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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