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培训班商业化操作备受质疑 清华“总裁班”被告上法庭
核心提示:沈阳一家私企老总于博,因不满清华大学培训班的“质量低”,将清华告上法庭,北京海淀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这位老总败诉。虽然这起官司的前景尚未完全明朗,但名校借其名声大办培训班的风气和做法,却受到了质疑。http://www.dffy.com/upfile/20090211194511-0.jpg
(将清华告上法庭的于博)
2009年1月26日,大年初一,状告清华大学的于博,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通过司法专递送达的判决书,法院判决他一审败诉。
于博是博宇有色金属炉料连锁贸易集团的董事长,2008年1月,于博报名并缴款3。7万元,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第28期“总裁班”的一名学员。但后来于博发现培训班诸多问题,并将清华告上法庭。一时间于博成为全国备受关注的名人。
2月4日,于博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他会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诉,并召开专家研讨会等,目的是让继续教育事业能够健康发展。
总裁班管理混乱
收到败诉通知书后的于博,远比想象中要乐观得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于博用他那浓厚的东北话,幽默地叙述着他的观点,不时还夹带着一阵爽朗的笑声。于博把状告清华大学总裁培训班一事比喻成看病就医,他说,“我告清华只是让大家知道这种现象的病状,名校商业模式的运作是它的病因,那么下一步关键就在于配药,要让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下去,就看怎么去治病了。”
尽管名校总裁班如今已是多如牛毛,然而企业老总状告清华总裁班却还是头一遭。事情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2008年1月17日,于博报名并缴款3。7万元,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第28期“总裁班”的一名学员。开班后,于博等学员发现,原来看到的招生广告中承诺的包括林毅夫、郎咸平在内的10多名国内颇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均未到场授课,而且还存在着教师整体素质不佳、原定60人的小班“增肥”为170人的大班、教学组织管理混乱、授课时间严重不足等问题。
5月16日,在与学院方面口头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该班推选于博等4名同学a>为代表,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交涉,并提交了书面的维权纪要。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陈肖庚代表学院正式答复学员,承认该班在教学组织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包括“按照招生承诺安排授课内容”等 6条整改措施。但于博等学员发现,整改后的“总裁班”教学质量并未得到实质性提高,距离他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10月10日,于博以个人名义,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华大学“按照招生广告承诺安排教学内容,在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12月1日下午,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于博起诉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学院将培训班外包?
清华大学方面在12月2日首次对此事及时发表了声明,声明称,学院认为“招生广告凡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通过的,从未列作过主讲专家名单,也从未作出具体主讲专家的承诺”。 声明还称,针对此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有关学院将该项目“承包”给个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但这一内容实际上并未在起诉书中出现。作为“开放式”办学的一种改革措施,学院认为“所举办的部分教育培训项目有一些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均经过严格的审核”,合作单位并未参与到教学质量的管理中,因为“所有培训项目的教学质量均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背后的矛盾又不得不让人深思和质疑,于博告诉记者,开庭时他向法院提交5份公证书,公证书对一些涉及到10多位名师的网站广告进行了公证。但是,“清华大学代理人否认了这5份公证书证明的事实”。而这些网站提供的招生收款的银行账号都是清华大学的账号。而且,在庭审后的当天下午,这些网站都已经把有关招生广告的内容进行了删除。
提到被学院否认的研修班承包给个人的问题,于博回忆了当时的过程,“当学员代表与学院进行交涉时,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院长助理陈肖庚、金融培训中心主任秦宝波向学员代表解释说,他们把这个‘总裁班’项目外包给张中朝个人了,张中朝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没有聘请好的教师进行授课。之后,陈肖庚代表继续教育学院向学员们道歉,并宣读了一份书面答复,承诺将重新聘请学界和业界有影响力的师资为学员授课。陈肖庚还称,学院已将‘总裁班’管理权从张中朝手中收回,交由该院金融培训中心主任秦宝波直接监管”。
“名校”培训班受质疑
近年来,名校总裁班办得如火如荼。其中,有大学院校利用MBA师资开办的,也有培训公司邀请知名教授学者组织的;有总裁战略培训班,也有总裁执行课程,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但总裁班是否名副其实,是否真如宣传那么好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曾经在清华大学总裁班就读的一位学生张欣。张欣是河北一川胶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报名清华大学总裁班,当时学费为19800元,学期为一年,每两个月上三天课程,一个班总共有90多位学生,记者初略估算一下,总课程也就不到20天课。
一位培训业内人士透露,高额利润是这里面的主要动因。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收90人的总裁班,每人收2万元学费,总共上20天左右课,平均下来每天学校收取的学费就是近9万元,但讲师费和其他费用加起来平均每天4万都不到。
对于近1000元一天的课程,张欣不避讳地告诉记者,报名主要有两个目的,首先是为了学习,希望能在多余的时间来充实自己,接受最新的经营理论及案例,其次,选择这种总裁班的学员,大多数是全国大型国企或是民营企业的老总,或者是地方官员,一般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借此也可以结交一些生意上的朋友。“这本身也是培训班的一个卖点。”
据张欣介绍,虽然是在清华大学校内上课,但是上课的老师大多数是集中在北京的专家及老师,并不是清华的师资。张欣透露,这个培训班尽管是挂着清华大学的招牌,实际上是属于私人承包的,“承包者是清华大学的员工还是老师就不好说了,只是挂靠清华大学而已。”
名校培训班“外包”之弊
利用名校的牌子,将具体的教学外包给企业进行商业经营,这种学校和企业进行利益分成的培训模式,究竟是好是坏呢?
《法制周报》就此采访了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育学教授王嘉毅。对于目前全国总裁班现象,王校长认为,名校办培训班本身是个好事,“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有着本身的资源,如优秀的师资和较高的教学质量等,这就可以利用大学本身的优势来服务社会。但现在却普遍存在著名大学的继续教育利用名校的牌子,而将具体的教学任务外包给企业或者是个人,进行利益分成的培训模式。这样做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完全按商业化操作,培训班也好,再教育也好,学校应该要注重发挥优势资源服务,而不能以赚钱的目的,名校的培训一定要跟本校教育一样,要珍惜自己的声誉。
总裁班学费高、课时少,如果是真的请了名家,像有些学校可以请到目前国内知名、优秀的企业总裁,经济学界的知名人士,让他们来指导和交流经验和理念,这都是值得的。但如果不是名副其实请到了名家,那就是一种欺诈行为,现在很多培训班就是只要能招到学生就行,因此,这种外包现象的操作,大学本身也要严格控制,要结合自己的优势和联合的好处办好培训班,不能完全商业化,只为获取利益,失去教育的本身意义。应该发挥大学的优势资源,结合经济效益,做高端的培训。
“名校把品牌外包,让他人利用这个品牌办学。承包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惜损害名校的牌子,培训的质量无法保证,最终受损的还是名校本身。不是教学质量的问题,是商业模式的问题。”于博告诉记者,他已经做好了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诉、再告清华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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