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成立全国首支食品安全公安执法队伍(图)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6/18/xinsrc_142060618195121897616.jpg长沙成立全国首支食品安全公安执法队伍。
新华网湖南频道6月18日电(胡立强 向波 熊海军 邓海燕)6月18日,全国首支食品安全公安执法队伍——湖南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全面履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能职责。它的成立,进一步表明了长沙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设食品安全城市,长沙先行”的态度和决心。
6月18日上午9时,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授牌仪式在岳麓区爱民路87号院内隆重举行。长沙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及五区四县(市)的食安办负责人参加了授牌仪式。长沙市委副书记谢树林、市政协副主席谢明德、市政府顾问黄秀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等领导出席授牌仪式。长沙市委副书记谢树林、长沙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为治安管理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授牌。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将承担搜集、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情报信息和犯罪动向,侦办全市范围内食品类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全市范围内药品类安全犯罪案件,依法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四大职能职责。食品安全执法大队拟下设四个中队,分别为情报信息中队、联合执法中队、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中队和药品安全犯罪侦查中队。市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向该大队举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去年10月,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将长沙建设成为食品安全城市。在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日常监管、集中整治,为食品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安机关多次配合各部门联合执法,捣毁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取缔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也曾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然而,因为移送案件标准、程序不够明确,证据收集、证据的转换与衔接不够及时、客观和全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时机把握不够准确等等原因,加上涉食涉药犯罪呈现专业化、隐蔽化、网络化和区域化特征,经常出现屡禁不止、就案办案、恶根难除的现象。长沙公安部门成立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后,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侦破打击职能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侦缉和打击,彻查严办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极大的案件,坚决做到审查深挖、攻坚克难、追根溯源,查明假劣食品药品、有毒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的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
据了解,从2009年3月份长沙市公安局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开始筹备以来,该大队共起草完善受案制度、立案标准、奖励制度等9个内部规章制度,参与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1次,联合执法9次,现场保卫2次;参与宁乡“3.7殷义武牲猪‘瘦肉精’案”和“谭建良牲猪‘瘦肉精’案”的审讯和追捕工作,已逮捕5人;立案侦破了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兽药分公司唐恒忠涉嫌“非法经营‘瘦肉精’案”和“4.7覃善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洋酒’案”。目前,已批刑拘2人,逮捕1人。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表示,长沙公安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长沙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全力保障食品安全,使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无法藏身、无处遁形,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作出自己的贡献。
长沙市委副书记谢树林强调:为更好地发挥执法大队的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联合办案机制,切实加强与执法大队的工作配合与协调,改变过去“以罚代管”的监管模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食品案件,要坚决、及时移送执法大队进行侦办,将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有机衔接起来;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执法大队的管理、培训,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把食品执法大队打造成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尖兵队伍,成为全市食品安全执法的精锐部队;执法大队的同志们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记自己的使命,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一旦发现线索,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依法从严查处一批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重大案件,形成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高压态势。(完)
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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