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贱女孩”案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女孩领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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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源源影视工作室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一北京女孩今天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刘航 摄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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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涉嫌组织卖淫一案中,今年19岁的女孩沫沫(化名)因偶尔陪同学到影视工作室面试,由一个“潜规则”的受害者,演变成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的女友兼“帮凶”。今天上午,沫沫因犯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另案起诉的胡卫东等人,尚未作出刑事判决。
“我们付出身体,他们出钱。”沫沫说,这就是自己和其他女孩与有钱人之间的交易。1989年12月出生的沫沫是一名北京女孩,患有先天性左耳失聪,右耳听力也不好。她说自己还有眼疾。因此,法官每次和她说话都要提高嗓音。
前年的一天,沫沫的同学从网上看到源源影视工作室的信息,就拉着当时才17岁的沫沫一起来面试,当时胡卫东说她条件也不错,也可以成为明星。于是沫沫同意到工作室拍照、试镜。后来胡卫东等人给她们灌输“潜规则”,并游说她与胡卫东发生关系,此过程还被录了像。
从参加面试到被抓,沫沫从来没有出演过一部片子。胡卫东等人却将她们这些女孩子的资料贴到交友网站上,然后让她们与男人见面。沫沫说她以为,“要付出身体才能拉来投资”,但她从没想到这就是在卖淫。
后来,沫沫到某广播电视大学读大专,还做了胡卫东的女友,负责接待前来应聘的女孩并为她们介绍嫖客以及工作室的一些日常工作。2008年5月31日,沫沫在工作室被公安机关抓获。
海淀法院认为,沫沫明知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组织女性卖淫,仍积极帮助介绍卖淫目标,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鉴于沫沫犯罪时未满18周岁,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案情回放
2007年9月以来,胡卫东、孟庆波等人在源源影视工作室内,招募多名女孩,以要进入影视圈就要遵循“潜规则”为由进行洗脑,一旦女孩同意“潜规则”,胡卫东即要求她们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由他人负责录像。后胡卫东组织工作室的女孩以“拉投资”为名,对外进行卖淫活动,所得财物工作室与个人五五分成。
2007年10月间,胡卫东、孟庆波以帮助投身演艺界为由,引诱当时17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在海淀区学院路某宾馆房间内淫乱。后因这对号称“90后贱女孩”的双胞胎姐妹告发,东窗事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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